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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緝毒爆錯門遭索償

警緝毒爆錯門遭索償

(星島)11月2日 星期日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毒品調查科聯同商業罪案調查科,兩年前某日往全港多處地點追剿販毒集團成員,凌晨二時到西貢相思灣村破門入屋搜查,豈料發現連環「爆錯」兩個單位。其中一戶主一家三口昨入稟高院控告警務處長,指警方當日擅闖私人地方,要求警方賠償。
破門入屋未出示手令
原訴人為黃家誠、其妻鄭玉娟(譯音)及其女兒,於入稟狀指於○六年四月廿八日凌晨二時,一家三口在相思灣村一間村屋內,突遭一隊便衣探員闖入家中。
原訴指警務處長容許該隊探員惡意及鹵莽地闖入居所,要求法庭評估及下令警方作出懲罰性的賠償。
據悉,原訴人黃家誠於事發時於無綫電視任職排舞師,當晚在客廳觀看球賽,突見露台窗門有人影晃動,有人破壞窗戶衝入屋內,另一批人亦從大門破門而入。原訴即衝入睡房躲避,並用一邊肩膊頂住房門,但仍被對方撞開房門,令他的左肩受傷,而妻女亦被驚醒大聲哭叫。探員表示懷疑他涉及毒品案件,但一直未有出示搜查令等文件。
  案件編號:高院人身傷亡七九一──二○○八。記者 林家豪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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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睇新聞上寫既事如果係事實, 處理手法似乎好有問題..........問題係真實性有幾大呢? 麻煩香港d朋友跟進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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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2-11-2008 13:56 發表
爆左門入去o個下唔係都會表明自己係警察ga 咩
"入稟高院控告警務處長,指警方當日擅闖私人地方,要求警方賠償。
破門入屋未出示手令"

差人去民居應該要得屋主同意, 除非有法庭手令入屋. 但亦有例外情況,.......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11-2008 14: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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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私人地方係應该受保護既, 就算極權軍法統治都唔會亂咁破門入民居, 美國兵例外!
引用:
如果又係玩wagame...個廳放左幾支玩具...d警察咪會開火
真係唔知, 所以私人地方係應受私隱權保護!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11-2008 1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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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lf 於 2-11-2008 14:43 發表
係咪咁:  如果警方有足夠證據就可以係高級警司授權下無手令搜查, 有嫌疑但未有足夠證據就可以同法庭申請手令入屋?
對唔住, 小弟真係唔識, 因為我唔係差人, 而且香港法例可能有改, 但英國就一定要有法庭手令至可以入民居, 除非係反恐, 另一灰色地帶係你100%確定屋內有料到, 到時就冇得呱呱叫, 因為衰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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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芝 於 2-11-2008 17:06 發表
個警察都幾慘....
边個先? 我想你係講緊張相後面d SDU man, 大熱天時都要戴豬咀做Assault Training. 唔怕架, 佢地做到好fit, 人工又高多好多, 爭住做架.

個四眼仔爬完錯窗升職做警訊, 有機會可能做明星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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