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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其事???

上親cgf都只係見到香港警察濫權!

咪係又無比人拍到片又無影相,人道d學下美軍咁玩d戰俘,影曬相比人可以追究先得ga ma

睇下套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學下人地d標準程序ar ma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7-11-2008 12:06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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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7-11-2008 12:24 發表

敢問師兄有咩令你咁開心?
對唔住, 阿Sir......我唔敢再開心叻!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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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7-11-2008 12:15 發表
可能別有內情

不過還押警方看管
咪要光豬搜身?
自己友, 唔使為佢咁好既, 唔使搜啦!

敢問師兄有咩令你咁開心微微笑?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7-11-2008 13:01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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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27-11-2008 12:38 發表


無一個市民會預備自己出街比差人搞,,所以每次影到差人濫權既片段係濛糊而且短促,,都係情有可源....

如果有片段真係清清楚楚地影到有差人違法濫權,,只有2個可能:
1. 如常地工作時違法濫權,,不過已經被知情者設 ...
我只係引述其他师兄既文章.....好似話無乜可能, 除非連相都影咗至係真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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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7-11-2008 13:05 發表

八掛問下咋, 嘩咪sir我呀師兄......我唔敢再八掛叻!
吹水啫 咁咪鬥吹囉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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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S 於 27-11-2008 13:19 發表
千祈唔好................引人犯罪.........棧又衰多個
你又點觧咁開心? 好笑乜!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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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下又唔多似強姦..........但個差人又 on 居! 睇下:

旺角警署 驚爆密室強姦案
值勤探員與少女酒吧消遣 意猶未盡帶入警署密室 涉案警員出身警察世家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h ... 516&sc_seq_id=5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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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落唔知係唔係斜牌愛差人, 差人又貪便宜....
絛女個仔見到唔順玩大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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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強姦女報案人探員提堂

(明報)11月27日 星期四 12:10

一名29歲刑事調查隊探員涉嫌在旺角警署,強姦一名19歲女報案人,今早提堂,案件押後至下周二。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以進行認人手續,不准被告保釋,還押警方看管。

案情透露,事主因遺失銀包,到警署報案。被告其後要求她到警署,涉嫌強姦事主。

控方表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警署的電腦系統內,取得聯絡事主方法。當被告知道受害人報警時,曾以短訊提出付10萬元,希望事主不要報警。

控告指出,被告亦承認,曾在警署電腦系統內,取得其他年輕女報案人資料。



警指與案有關警員才獲資料
(明報)11月27日 星期四 16:00

警方表示,對警員接觸案件資料一向都有限制,根據一般程序,只有和案件有關的警員,才可以取得案件資料。

對於有警員涉嫌在警署強姦一名女報案人的案件,警務處    監管處處長杜偉義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作評論。

但他指出,根據一向程序,只有與案件有關的警員,才可以取得案件資料,警方會確保這個守則繼續執行。

咁又點解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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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27-11-2008 16:38 發表

所以話香港警察都唔人道的唔留番d證據比人去跟
係既! , 係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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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27-11-2008 16:41 發表

女的偷情比人發現左話係比人強姦
係既! 係既!

  涉強姦女報案人警員還柙候審
(星島)11月27日 星期四 13:35

一名29歲警員涉嫌在旺角警署,強姦一名報案的19歲少女,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再提堂,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被告今早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於本月24至25日,在旺角警署強姦一名19歲少女,法官以X小姐代替。由於警方要進一步調查,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再提堂。
案情透露,被告現職旺角刑事調查隊探員,而X小姐於本月初報稱遺失銀包,曾在旺角警署落口供。被告在警方電腦系統找到報案人X小姐的個人資料,約她於本星期一再到旺角警署落口供。當晚11時許,X小姐由男朋友陪同到旺角警署,被告指示X小姐的男朋友先行離去,再帶X小姐到一樓的認人房,將她強姦。
X小姐在凌晨1時許離去,再在1小時後,在天水圍警署報案。期間被告不斷聯絡事主,並且指願意付給她10萬元,希望她撤銷投訴。
控方指,被告被捕後,承認與X小姐發生過性行為,但認為事主沒有表示任何不願意。他又指,知道事主報案後想自殺。
控方表示,他們在被告的手提電話紀錄中,發現他最少聯絡過幾名女報案人,稍後會進行認人手續。由於案性嚴重,及被告又有自殺傾向,被告還押警方看管,等候再提堂。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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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27-11-2008 16:47 發表

呢個情況似係la,又唔係個警察借故拉佢入去姦佢

個女的又無la la跟人去差館(以網上報導的說法去理解)

似係比人發現偷情la
引用:
涉強姦女報案人警員還柙候審
(星島)11月27日 星期四 13:35

一名29歲警員涉嫌在旺角    警署,強姦一名報案的19歲少女,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再提堂,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被告今早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    提堂,他被控於本月24至25日,在旺角警署強姦一名19歲少女,法官以X小姐代替。由於警方要進一步調查,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再提堂。

案情透露,被告現職旺角刑事調查隊探員,而X小姐於本月初報稱遺失銀包,曾在旺角警署落口供。被告在警方電腦系統找到報案人X小姐的個人資料,約她於本星期一再到旺角警署落口供。當晚11時許,X小姐由男朋友陪同到旺角警署,被告指示X小姐的男朋友先行離去,再帶X小姐到一樓的認人房,將她強姦。

X小姐在凌晨1時許離去,再在1小時後,在天水圍    警署報案。期間被告不斷聯絡事主,並且指願意付給她10萬元,希望她撤銷投訴。

控方指,被告被捕後,承認與X小姐發生過性行為,但認為事主沒有表示任何不願意。他又指,知道事主報案後想自殺。

控方表示,他們在被告的手提電話紀錄中,發現他最少聯絡過幾名女報案人,稍後會進行認人手續。由於案性嚴重,及被告又有自殺傾向,被告還押警方看管,等候再提堂。
係既, 係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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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全部都係直落既!

睇吓出既時間, 一直咁吹水啫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7-11-2008 17:03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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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強姦案恐涉更多少女 以警隊電腦取其他報案人資料 手機有聯絡紀錄

(明報)11月28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刑事偵緝探員涉於旺角    警署內強姦報案少女的案件,被告探員昨被押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據控方透露,被告曾利用警隊電腦系統取得其他年輕女報案人資料,以便約會對方,警方已在其手機取得相關紀錄。西九龍重案組探員在庭外表示,至今案件牽涉數名少女,不排除進一步調查後會牽涉更多人士。

被告梁禮仲(29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日,等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由於被告得悉事主報案後,一度表示想自殺,加上案情嚴重,被告為現役警員,故不獲准保釋,還押警方看管。

少女失銀包 接通知到警署

被告昨早戴上頭套,由兩名警員押送,乘警車至法院,由當值律師代表出庭。被告染有啡髮,細眼晴,留有羊咩鬚,高大瘦削,身穿黑色間條恤衫、啡色皮西裝外套出庭,外形打扮與時下青年無異。

坐在犯人欄內的被告一直顯得坐立不安,四處張望,望向記者席時更露出尷尬樣子,經常緊合雙唇,表現緊張,散庭後亦禮貌地向裁判官鞠躬。旁聽席上的聽審人士亦對事件議論紛紛,對着被告指指點點。

控方透露,警誡下被告承認從警方電腦取得女事主資料,亦承認與她發生性行為,但被告稱由於對方當時沒有表示不願意,故認為事主同意性交。他更指自己曾提出以10萬元「掩口費」,希望女事主不要揭發事件。

另外,被告承認於警隊電腦系統內,取得其他年輕女報案人的資料,更打算與她們約會。警方調查期間,發現被告手機內儲存了這些年輕女子的聯絡紀錄,控方將聯絡她們認人。

提出給事主10萬元掩口費

控罪指被告於本月24日至25日,在旺角警署1樓認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內強姦X小姐。案情指女事主於11月2日遺失銀包,前往旺角警署報案,稍後其身分證被尋回。至11月22日,被告取得事主資料後,聯絡事主兩日後前往警署調查。兩日後,事主與男友於晚上6時抵達警署,被告只抄下事主個人資料,便叫她稍後再回來。至晚上11時許,事主與男友再到警署,被告藉詞打發其男友離開後,便將事主帶到認人房強姦。

事主於翌日凌晨1時才能離開警署,由於不敢於同一所警署報案,故1小時後才到天水圍    警署報案,其間被告不斷致電事主及傳短信聯絡她。警方最後翻查警署出入紀錄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68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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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高層﹕聲譽「一鋪清袋」

(明報)11月28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成個警隊上上下下都痛心疾首。」一宗警署內的強姦醜聞,幾近把警隊建立多年的正義形象打破,互聯網討論區上嘲諷、批評聲音不絕,而且不少外國通訊社亦有報道事件,令警隊的國際形象受創。作為警隊之首的警務處    長鄧竟成    ,昨日只是透過電台訪問,承認事件影響警隊聲譽及誠信。

外國通訊社亦有報道

自前晚傳媒報道有關醜聞後,即轟動全港,引發網民激烈討論。在高登討論區,單一留言便有逾千回應,有網民質疑:「仲邊有人覺得呢個社會係安全?」除了不斷炮轟涉案警員罪行離譜,怒斥他知法犯法及利用市民信任犯案外,網民亦指事件令警方在市民心中的形象盡毁,「紀律部隊之中,警察形象都算係最差」。

一名警隊高層坦言事件對警隊形象有「致命性」打擊,「我們不斷努力建立形象,給一些少數同事一鋪清袋」。警務處長鄧竟成昨接受香港電台    訪問時表示,明白有警員涉及強姦案件會引起市民關注,亦承認事件影響警隊聲譽及誠信。

鄧竟成認損誠信 指會嚴肅處理

鄧竟成重申,作為執法部門,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務求警務人員必須守法以及擁有正確價值觀。對於非法行為,警隊予以譴責並絕不容忍,會以嚴肅及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務求盡快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以維護香港的法治。

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    對事件感到震驚,他指不能相信警員可隨便帶人進入警署,又敦促警隊關注警員的操守問題,認為警員參與定期訓練課程時,亦應提醒他們執法人員應有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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