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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今次我真係好很嬲

引用:
原帖由 飛哥仔 於 4-6-2009 22:11 發表


如果係咁既係無辦法同個官講....上年9月開始續牌都要出示3個月內既地址證明...你又唔係登記車主, 張野又係寄左比你朋友度...罰款單寄比車主好正常...問題係你個朋友無同你講有罰單....或你無追問你朋友有無罰單. ...
This is the point

[ 本帖最後由 RMP 於 4-6-2009 22: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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