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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ls 於 8-7-2012 22:04 發表
馬後炮就無!
馬上廢紙就多的是!
在網上我看到這樣的一張照片。
上載者用反話諷刺那些有份插旗的香港人沒有公德心。
我不否認這樣的行為是有點不理智。
但是否因為這種插旗行為沒有公德心就斷然否定那些遊行的人?
我覺得看事情不應單看表面。
凡事總有前因後果,究竟為什麼這架車會落得如此下場?
曾幾何時,警察也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 (好似係)。
但近年來 (嗯... 還是不要說太遠,就說昨日),
公然將蘋果日報記者帶到後巷軟禁、將示威區用比人更高的水馬三面包圍、亂射胡椒噴霧等等。
還有打壓示威自由,將六四T-shirt男強行帶走等等。
雖說我們每個都是李旺陽,但我們沒有盲,香港人將這一切都放在眼內。
長期積怨之下,這架車成為了代罪羔羊。
也許有人說,警察只是打份工,他們也只是聽上頭吩咐。
對不起,我不同意。
公職人員身為人民公僕,不能說一句「打份工」將事情就此帶過。
特別是警察這種公職人員,我們是旨意你保護及幫助市民。
你的職責不是阻撓市民,不是為強權服務,不是只懂聽從指令的機械人。
不過如果他們自認是沒有良知、沒有靈魂的機械人的話... ok, you win.
不過那些以為打份工不是罪的人請看一下歷史:
東德的前領導人昂納克,1974年親自下令:越柏林圍牆者一律格殺;1989年,柏林圍牆倒了,許多守衛柏林圍牆的東德軍人開始遭到國際法庭的審判。20歲的克利斯是柏林圍牆的最後一名犧牲者,對他開槍的守衛者施密特在兩年後站在了法庭上,他聲稱是遵守政府的命令,最後仍受到審判。而同是柏林牆的守衛者費雪則認為統一後那些審判非常公平:「你不能不開槍,但你可以選擇射不中。」
又也許有人說,那些對市民動粗的只是一小部份警員,不應隨便遷怒到一架車上,應該找當事人理論。
但市民不是警察。
如果市民犯事,警察有龐大的資源、人力、物力去把肇事者找出黎。
但如果警方濫權,市民無權無勢,沒有武器,不像警察精力無窮由朝射到晚 (我是說胡椒噴霧)。
所以只能找一架警車發洩。
如果不是官逼民反40萬人上街,又怎會出現如此景況?
更何況現在影響的就只是一架車,但暴政帶來的影響卻是幾百萬人受苦受難。
那些人怎麼不將精力集中在那些大是大非的事情上? 卻關注一架電單車?
將焦點轉移卻不懂分辨是非輕重,這些人,其實只是假正義,裝高尚。
最後,總會有些衛道之士說我在為那些人詭辯。
嗯,我也認了。
但相比禿鷹雄的「黑影論」,以及狼振鷹的「老屈無咀貓」。
我的詭辯級數實在是自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