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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發表於 19-4-2010 02:08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Boniface 於 19-4-2010 02:00 發表  um....其實結婚仲包含左一種責任
 同居關係,你可以話完就完
 但婚姻,你要解除婚約還需要煩多既手續
 同埋當你行到結婚呢步,始終感覺會同拍拖唔同左
又唔一定既
 
結婚 
你估真係簽張紙算數咩 
冇番10圍8圍你肯我都唔制啦 
好多錢銀既野要煩
 
唔好計其他 
剩係香港 
結左婚各自去偷歡去滾又有 
未結婚依然恩恩愛愛伴終老亦有
 
係付責任既 
唔洗特登去簽張紙 
係唔付責任既 
簽完繼續去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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