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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19-4-2010 02:08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Boniface 於 19-4-2010 02:00 發表
um....其實結婚仲包含左一種責任
同居關係,你可以話完就完
但婚姻,你要解除婚約還需要煩多既手續
同埋當你行到結婚呢步,始終感覺會同拍拖唔同左 又唔一定既
結婚
你估真係簽張紙算數咩
冇番10圍8圍你肯我都唔制啦
好多錢銀既野要煩
唔好計其他
剩係香港
結左婚各自去偷歡去滾又有
未結婚依然恩恩愛愛伴終老亦有
係付責任既
唔洗特登去簽張紙
係唔付責任既
簽完繼續去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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