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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四,真係好猛...

勇者無懼 - 羅生門 曾偉雄領函主演

from yahoo news

曾偉雄說,在場警員只是協助校方阻止3人從後樓梯進入院校指定的保安範圍,已盡快把他們交給大學的保安。警方是協助大學進行保安安排,有關安排是經多次磋商後才作訂出,主要為協助大學順利舉行典禮。

港大:未要求警方設保安區

全程淡定 , 只係有小小口窒 , 扣5分 , 精忠報國 , 捍衛法治 總分我俾 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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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mkileo 於 30-8-2011 01:47 發表
曾偉雄l:.....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thomas08 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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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個字..."忠肝義膽""當局者迷" 當佢地唔係警察部做o個時就自自然睇到問題....佢地o既 "專業" 領域只容許佢地直線思考 "社會" 問題 , 邊境禁區紙房示威單野, 我全程知道策劃及行動 , 成件事有政府部門處知情(但不知何時行動) , 該政府部門亦有"溫馨提示" 過邊境禁區紙房o既大sir 水溫極高, 唔好再玩o野(示威前幾日某位鄉紳總代表單人匹馬到禁區紙房 "投訴" , 事件震驚上水警處 , 即時有警民關係去安撫o個位鄉紳總代表), 結果8月23日多名村長到境禁區紙房示威...........o個位大sir 連累埋當區三位警民關係 "扎棍" , 最大o個被調走(因為乜風都收唔到), 禁區紙房o既大sir 本身仲有個幾月 "咬糧" 都冇得留低(我諗佢應該會放假到 "咬糧" )......小弟只想指出, 現時做 pol 已經唔係捉賊咁簡, 要有政治智慧......事件中警方冇腦在於以收緊簽發禁區紙以處理水貨走私問題.....

[ 本帖最後由 thomas08 於 30-8-2011 13: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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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unterX 於 30-8-2011 15:37 發表

幾時換左呀?我今日過去仲係李劍輝果條白痴喎?
快o架喇, 9月6日開會, 好大機會搵之前姓張O個個時沙翻黎

p.s. 唔好出人名啦, 李大人笠晒水o架喇

[ 本帖最後由 thomas08 於 30-8-2011 17: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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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ng2 於 30-8-2011 21:02 發表


我吾知乜週網D資科係邊到黎!我只係見到第一任黑人總統就職當日,夠老危LA
市民可以夾道歡迎或咀咒,馬仔仲可以走出車揮揮手,而確保冇事發生,厘D先致係保安!
或者厘D係官方發放既新聞片段,又或者跟本真正既市民已被趕走清場,果D羣眾全部係臨記!
大陸好興o架啦 , 香港就學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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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PARTAN002 於 30-8-2011 18:04 發表
有某幾幾位師兄真係似洗板多過討論...連續幾日日以繼夜係咁追住呢兩個post, 十足十警方發言人, 不過講埋d野就似足大x報, 文x報d所謂社論
講真, 咁得閒不如做d有意義d嘅野, 唔好係度得個up
你唔煩人地都覺得煩 ...
你話我人生攻擊都好啦 , "忠肝義膽" 到咁o既程度 , 以新一代被洗腦o既走向 , 我真係驚有一日會出現香港版o既 64.....

然後有份參與o既警員都會得到個類似以下o既勳章(留意下個年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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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g383 於 30-8-2011 23:19 發表
我真係越嚟越期待佢快d告上法庭呀!!!
仲要有大把同門師兄幫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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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d1893 於 31-8-2011 23:10 發表
建議你去「雙語法例系統」網站睇下法例點寫先啦。
或者搵人開大聲個大聲公,再放係你耳邊狂嗌幾個鐘先。

言論自由、表達意見自由 不等於 可以自由自在咁違法而沒有後果。


兩位英雄講黎講去都仲係 "未審先判" "假定有罪" 以 "防止罪案" 凌駕言論自由 , 示威自由 , 香港係有法治o既地方 , 基本法亦有明文給予示威言論自由 , 如果有人係當中違法犯罪你咪拉o羅 , 挪住把刀衝到上台你咪有權一槍辣低條友o羅 , 依 d 係絕對抵死o既!! 但十幾個警察推2-3個手無寸鐵o既學生入房(人地係o個間大學o既學生) , 幾個警察抬一個手無寸鐵o既居民走(人地又係o個個屋苑o既住客 , 跟住仲有靈異事件) , 個爭拗點係警方以佢地會對某人企圖作出攻擊 , 為防止發生而要先發制人 , 依 d 咪係 "未審先判" "假定有罪" 以 "防止罪案" 凌駕言論自由 , 示威自由o羅 , 係警方理虧 , 以季炳雄單o野 , 有晒情報 , 知佢有大量heavy weapon , 依 d 你先發制人 , 外間一定拍爛手掌 !

正如我之前所講依家o既警察  "忠肝義膽" 到咁o既程度 , 以新一代被洗腦o既走向 , 真係遲早有一日會出現香港版o既 64.....

兩位"師兄"係咪好想得到個類似以下o既勳章(留意下個年月啦)


[ 本帖最後由 thomas08 於 1-9-2011 02: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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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cDull 於 2-9-2011 13:25 發表


2位萬人景仰既英雄,請容許小弟送呢套章(既圖)俾你地。

呢套章小弟真係千辛萬苦,經歷千山萬水,係一位北京既朋友手上面獲得。

我等登收齊一套2件,諗住第日話俾D子子孫孫聽,當日發生過D咩事。

可惜 ...
原來有兩款o架...! 咁o岩晒啦, 唔使爭!! 一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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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ls 於 2-9-2011 11:55 發表
你鬧人做「龜」就係你所說的「言論自由」!?
我好明白貴為警察係對 "龜" 有特別情感 , 但老老實實, 身為警察 , 你去捉賊, 辣低葉繼歡就係英雄, 萬人景仰!!  為左d 牛鬼蛇神 7月15 自編自導搞埋d 靈異事件黎妖言惑眾o既就係 "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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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ls 於 2-9-2011 14:08 發表


人身攻擊,也不用禁言嗎?
咁又未至於人身攻擊 , 如果你係有質素o既, 你一會o係文章中知道講緊o既唔係閣下, 唔會對號入座, 除非你o個日有份推d 學生入黑房, 有份抬走居民o既, 咁唔好意思 , 我係話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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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g383 於 2-9-2011 14:35 發表
版主,請問我是否可以留下羞辱別人的字句,然後向受害人講:我唔係話你喎你自己要認或者對號入座,我咪就係話你囉!
照此推論,係咪代表CGF版規是容許留下"不指名道姓"既羞辱別人的字句?謝謝!
thomas08對此說: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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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lf 於 2-9-2011 14:54 發表


羞辱同諷刺的分別, 小學五年班有教過. 不如你查清楚分別, 再講, 好嗎?
受唔住冷嘲熱諷, 你就唔係好適合同人辯論或討論啦. 你一陣再走番娘家度喊話人地蝦你就無謂啦, 對嗎?
咁要睇下係讀邊個年代o既小學五年班 , 可以好大分別......小弟自認及唔上60,70後o個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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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cDull 於 2-9-2011 15:22 發表
用一隻動物去形容一個行業,咁都叫人身攻擊。

你唔好俾我係呢度見到你地有任何會員鬧邊個國家既官係9官。

你難保呢度既會員,無人係做官架。
依 d 叫政治正確! 即係話, 你唔可以話人做 "雞", 要話人做 "性工作者"(大陸有個term: 失足婦女) , 唔可以叫嫖客 , 要叫做恩客.....

[ 本帖最後由 thomas08 於 2-9-2011 15: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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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lf 於 2-9-2011 16:13 發表


好彩我都有4本passport
快d 移民火星, 地球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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