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的是我,可是我要...
事源某一天
一名同事曲解了某些事情
而把一切罪名降罪於小弟身上...
可是,本人無做過又或者無講過的,
怎能把莫需的罪名強行加在本人身上呢?
為了為維護個人利益和名譽,
生安白造非實情本人當然不會承認或默認
經過一輪激論後
那名同事哭起來
後來事件經過查明,
小弟得到清白....
==================================
可是爭議問題出現
我在事情中有否需要「道歉」嗎?
整件事情我是受害者
不過那名同事則因此事而哭起來...
【~歡迎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