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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槍狂徒】警地氈式搜公園 撿逾10粒痰罐仔子彈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9-9-2017 11:01 發表


睇片可能清楚d ,有個便裝用尖咀鉗夾起粒彈,可見子彈成兜型,尾部中空有圓孔,目測應該是談罐仔。
當然穩健既報導應該加上「疑似」兩隻大字。

身為bb 彈玩家當然樂得置身事外,理得佢9mm 定係談罐仔定係血的 ...
置身事外???你就想la.......

對非玩具槍市民而言, 談罐仔, 4.5鋼珠, 6mm, 8mm......etc......全部都是氣槍....沒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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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 to 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 there are no different between airgun and airsoft gun........
“手槍型氣槍” (air pistol)包括使用一種或多於一種壓縮氣體為推動劑的手槍
“長槍型氣槍” (air rifle)包括使用一種或多於一種壓縮氣體為推動劑的長槍
“氣槍” (air gun)包括使用一種或多於一種壓縮氣體為推動劑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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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香港法例部,根本無得分,因為兩蕉呢一關實在太易過啦....

當有人提出Airgun易改到超蕉,用呢點做管制理由,根本唔成立,原因係現時airsoft要改過兩蕉實在易如反掌,隨時比airgun更易,而且某程度上,可以連發同3000彈鼓的超蕉airsoft比只能單發裝彈十多二十的airgun更危險.....

所以如果政府真係立例,根本唔會分開兩樣嚟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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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朗++ 於 20-9-2017 12:24 發表
講開法例
其實我覺得香港對氣槍ge例都係未夠清楚

實際D咁舉例
情景1: 我存放枝0.9J ge槍同時亦有條有能力令枝槍過火ge彈弓
咁算唔算違法呢

情景2: 我存放枝用0.20豆打1.9J ge槍, 但係市面上係有0.40豆賣
咁 ...
呢個問題好似已經研究過好多次....又黎??
首先我唔知呢度有無法津界人士,我就唔係啦,所以當吹水好啦,如果師兄真係咁擔心我提意你都係找個律師傾傾好....

以我自細由法內情、一號皇庭到踩過界所得到的法律知識,我估:
Case 1:首先控方要舉証你曾經裝過條彈弓入枝槍度,又或者指証你藏有條彈弓係為左改枝勁槍,否則應該無事。重點就係出事上庭時,個官or陪審團信控方舉証定你的辯護
Case 2:理論上如果你枝槍存放的地方無會令枝槍超焦的氣或彈,控方係唔可以話你有用的。例如屋企只有0.2同134A,係無得話你枝槍係打鋼珠同紅氣的,但如果你屋企有齊0 12到鋼珠,134A到紅氣,咁就唔同講法啦,因為相信好難今人信你無用過以上東西黎射你枝槍....當然又係要睇出一事時個官信邊個啦.....

而你所講個盒寫明只可以用0.2珠就無事呢點相信就唔太可行啦,因為如果寫明只可用134a,理論上用其他高壓氣會壞槍所以可行,但枝槍唔會因為打0.43珠而壞槍,所以未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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