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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衰人 於 25-3-2012 23:45 發表
報警唔使諗
假如有錯請指證
雖然可以報警指名xxx單位射入黎
但係有少少野值得討論
1. 比你點名,但差人有無權入屋? Non emergency既, 入面有毒品都好,都只可以拎warrant入, 當然, 戶主/入面既人,要出曬黎比人看住,費事毀滅證據
2. 果戶人可以話: 邊係我射?你唔比係其他人射架?(下刪粗口)
3. 有差佬上門禁鐘,佢都有權拒絕內進(同1), 但比較強硬, 以前我投訴樓上譟音(凌晨,直頭報警),佢打死都唔開門,一開就問侯你,你吹得佢咩漲
(可能刑事同民事唔同)
4. 人地係靚仔, 加上射窗門較其他刑毀"輕微", 可能告唔入/告得入但無重罰
5. 較難證明子彈真係從佢度來
以上係我個人意見, 無話一定正確, 只不過帶出d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