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伸展警棍原來係合法??(p.3#42 更新)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9-2-2012 20:22 發表

你個支擺明係用身體重力來操作既棒型物啦
係血液控制

TOP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29-2-2012 21:43 發表
買黎都係最多當收藏品...
拎出街!?諗都唔好諗...
同意...合法擁有同合法帶出街係兩回事

TOP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3-2012 11:07 發表
果然零晨4點幾係警力最弱既時候
一fing出呢個野真係氣勢都唔同D,
個種在公眾地方任意揮舞既豪邁感覺真係型到爆
不過要收番埋就真係幢到塊地穿咁滯先至縮得番短x!!
下午4點係MK又唔同講法

TOP

想當年我都有一把......
一野打, 屈左......

TOP

第2尖果支如果要整係靠用力隊 因為一開始係係手把度封口
最尖果支就可以放左入去先,再隊第2尖果支

TOP

圓頭果支放左入去先
另一支最稍稍暴力嘗試塞入去
把劍大致上係咁結構
每一part都係頭尖尾肥
所以每一支既尾都會比個頭卡住
/\
/\
/\
/\
如果想塞返佢入去,要大力少少
除左呢個方法,就只有拆開隻手把

TOP

買賣版淨係for wargame用品
某神賣軍刀, 莫非佢打game會........
驚驚

TOP

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9-3-2012 20:51 發表
講開又講,之前有個阿伯在將軍澳被童黨伏擊打劫,阿伯用摺刀反擊刺傷兩個飛仔,
,警方跟血路拉人, 吾知個阿伯有否被追究!?
1. 萬用刀太細把, 唔符合"攻擊性武器"定義
2. 阿伯把萬用刀主要用途不是自衛/攻擊人
3. 新聞最後都無提佢比人告, 所以應該無

TOP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0-3-2012 01:04 發表
  紅字部份零分重作。

1. 唔識唔係問題,可以自己上網查,都可以問人,但法律問題可唔可以吹少陣水?
我從來未見過有香港法例 / 普通法地區案例話 「攻擊性武器」既定義係睇size既。

3. 無提就等於無? 唔怪 ...
請勿見怪
乜之前唔係話8吋?
你估阿伯比人告,生果報之類會唔會唔講丫拿

TOP

老師,你咁叻篤人錯處不如你講埋正確答案
唔好淨係識批評人

TOP

搭單問一問先
軍刀短過/長過8吋果條係咩法例?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