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14-5-2010 02:44 發表
能夠向公眾解釋佢的專業意見都係一個重要的技巧
以香港政治模式,專業人員比不同政黨吸納的情況,似乎比較小,好似公民黨o個種組成,由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從政的情況係好,但專業的範疇未夠多,如果有多d專業人士從政 ...
所以而家法律超人代表旅遊界向公眾解釋佢的專業意見???
要得要專業意見, 只有一個方法, 就係做好諮詢既工作。
民選既議員, 最重要既, 係對佢既選民負責,
功能組別既議員, 當然都係只需向佢地既選民負責,
即係話, 功能組別議員入到立法會, 都只係為佢地既選民負責, 爭取利益,
咁既情況, 佢地既"專業意見", 又會有幾客觀公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