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認真] [呢類Surefire]其實帶出街有冇犯法?

如果咁講拳頭都可以係武器..?

TOP

條例好灰色bo...

香港法例第228章第17條,(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並有所意圖) ,任何人管有任何腕銬或其他為束縛人身而製造的工具或物件,或管有任何手銬、指銬、攻擊性武器、撬棍、撬鎖工具、百合匙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2年

點為之攻擊性武器先..有角電筒都算..?

TOP

其實..合法化左支電筒咪得囉..
好似瑞士刀..cutter之類
只要有用途,唔係無啦啦出街
應該都算合法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