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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係香港見死不救是否罪行

引用:
原帖由 追逐者 於 10-2-2009 22:08 發表
A,B二人如常出街,
A突然心臟病發,B唔救佢淨睇著佢(無任何行動)
A死左,B算唔算有罪?
如果你無first aid牌去救佢...而救死左...有機會有罪

但有first aid牌  受法律保護,所以救死左..是無罪的


急救員如對傷者當時所受的創傷作出合理的評估,並根據評估施行急救措施,在行為上是沒有獨犯刑法,就算在評估傷勢方面有錯誤,因而採取了錯誤的急救措施,急救員如果沒有對傷者造成傷害的動機及沒有涉及嚴重疏忽,也無須負上刑事責任

以上係由St.John急救書抄出黎的一小段

[ 本帖最後由 1233 於 10-2-2009 22: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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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aMaR 於 11-2-2009 17:01 發表

時間問題,有時就係差個幾分鐘
正如心藏病....黃金時間就係首6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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