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嘈黎有咩意思
上到庭 你律司可以同個官嘈合唔合理 件證物啱唔啱用 舉證程序啱唔啱
法律寫咩叫合法犯法 但上到庭 定罪之前仲要睇context
好多細節討論 如果唔係就唔洗有律司 又要上庭
一路以黎都係聽係講你屋企搵到咩就用咩試
但個問題係我用.48打狙 .20打其他 佢點同我配
喱D就係可以同個官嘈o既方
定罪除左條法律同hard facts之外 仲要睇意圖同context
所以又點解會有得求情同用輕重判
當然 你可以話係法律唔完善
但同時佢要唔寫明細節 因為無得一概而論 當然都有好多灰色地帶
而且警察o既存在唔洗諗你係咪真係有罪 佢證明到有合理可能性就夠
佢有條咁o既法例比佢有合理o既櫂力黎拘捕你 律政司話charge你
之黎就到個官點睇 佢有無意思殺一警百 你律司夠唔夠牙力
就算以一個product engineering角度黎睇
一個產品造左出黎 正常係會under state佢可承受壓力 廠家都怕有咩事你賴佢
誇張d一個例子 個GBB M4身連打火藥都頂到 咁係咪又可以charge得我入藏有軍火零件?
我屋企有火藥有真件 見到有意圖咁造軍火就告得入
我有套咁既身 我打BB彈 1.3J 睇唔出我有意圖 個官都會話控方白痴啦
講到尾就係
成個檢控程序有好多環節 唔係警察試到咩就完
法例比警察係有合理懷疑下執法 proof到有合理可能性 律玫司就可以考慮落charge 你唔認罪咪上庭
上到庭就可以由"合理懷疑" "舉證過程/方法" "意圖" "情況" 慢慢同個官嘈
如果控方講咩個官就信哂 D官就唔會成日比人話輕判 搞作對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6-2017 15: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