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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grdragon1 於 18-7-2018 13:09 發表
Sam524你又一個「醒目仔」?!
你睇返你自己寫乜先講啦。依段你就已經錯到七彩啦。人地同你講咗仲攞,就無誤會,就係偷竊架啦。
你講話一定係偷竊 我就係同你講緊我仲可以點打
兩段係唔同context
你同我講 我就一定要信? 我唔可以自己查正先 查正唔需要時間?
你又證唔證明到我實係用左先? 我咪慢慢拖 我戶口一日仲有4萬係度咪得 拖下拖下咪睇下點囉
你告得我入咩 有咁易入 會唔會係唔受理?
董事入到係佢動機太明顯呀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呀師兄
單單通知左就無誤會 咁就唔洗有法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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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not about what you know, it’s about what you can proof in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