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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11-4-2011 18:36 發表
搞咁多做乜吖,行出街問+個人:「美國定蝗蟲國人權狀況好D?」咪一清二楚囉~
請先問下受訪者...
知唔知美國記者採訪可能會比人用"莫須有"罪名要佢坐番幾十年...
又有幾多個可以可以用修定案打得甩!?
又知唔知所謂自由o既報導又係只係講政府想你知o既野呢...
又知唔知美國o既歧視好嚴重,但係又冇人理o既呢...
又知唔知所謂係人民有權擁有槍械之下,又有幾多人因為他人o既"人權"而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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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11-4-2011 18:4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