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0-3-2012 16:54 發表
蛇師兄你好...........文中提及.....[《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根據新規定,對於查獲的不能發射彈藥的非制式槍支,如果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但香港 ...
啱啱查完
槍械”(arms) 指─
(a) 任何火器;
(b) 可發射任何射彈、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
2焦耳的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
唔係2J/CM SQUARE或2J/INCH 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