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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翁何文田疑遭氣槍射傷 警到場搜查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6-8-2014 12:26 發表
比較想知呢位搵槍射到人標哂血的敗累係唔係坐監?
通常拉完都唔知點判... 唔會警戒了事卦
如果槍係合法力
最多告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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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鋼珠槍係咪唔屬"Airsoft gun" 而係"air 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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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立法就應該先分開"airgun"同"airsoft gun"
"airsoft gun"以現時法例已經夠
"airgun"係香港只有打target作用 多次犯案用槍都係"airgun"
如怕改裝及傷人就應收緊"airgun" 最簡單為實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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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800 於 6-8-2014 23:34 發表


sam 哥:您見過當年 MGC auto9 airsoft gun 改到 7.5j打穿半本黄頁未??您又見過KJ M7OO airsoft gun 改到9j,打穿5分強化玻璃未??
總之過J就拉得!根本吾關"airgun"、"airsoft gun"事架!
至於實名登 ...
當然我都覺得2j法例已經夠玩 都咁多年
airsoft同airgun都可以改到好過份 犯法過j就一定係要拉
但我唔同意airsoft airgun本是同根
始終兩者實際作用不同 用既場合亦唔同
airsoft本意就係用作合乎意願地互相對射既wargame遊戲
本身用料設計係打1j左右 要改大力度困難較大 特別係aeg gbb  而kj喱類bolt action槍 道氣直出改大會比較易
airgun本意係用作比賽 射擊運動 打獵
本身亦設計用較大火力 只係來港要飲涼茶 改槍可以免除用料既顧忌 相比係易改大力 如果唔係都唔會近期見咁多
當然無人想見到修例 玩玩具大家都想開開心心
過jj 傷人就拉對我地而言當然係無問題
但一定又好多人覺得要等人犯法之前有一重阻礙 萬一有日提出一定要修例
或者可以係等人無咁易回復番"正常"火力
又唔一定改過2j既penalty 而係買之前有d咩特別事項必須要做 e.g.登記/上堂/冷靜期 一定阻到某d有錢貪得意就買之後原來係射人既人
又或許可以考慮下更仔細分類 正如美國 RS airgun airsoft 三種槍都有齊 但用3類法律去規管3種槍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7-8-2014 00: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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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14-8-2014 19:23 發表
吾駛驚,香港仲有佢地:
http://www.wargameyau.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4685

英雄好漢...胸懷大義....五湖七海裡....俠客多君子
絕對係一等一既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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