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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真的心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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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d1893 於 16-7-2010 08:54 發表
Queen兄,精神分裂唔緊要,但問題係依家持械喎...
睇怕我要叫幾車工友入黎拖你去南葵先得...
你D武器同裝備就暫存係我到先啦... 哇哈哈哈    (kidding)

x x x

笑講完,講返D正經既。

老實講,唔係話 ...
玩野手段有好多,玩得高既, 一句你憑咩叫我離場啊, 你話係就係啊, 你點答??
夾硬要佢走, 到時又係無第二次, 又傷感情
結果得個吉, 不如搞番d 展覽好過啦, 起碼唔會有人搞太大件事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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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7-7-2010 01:15 發表
就憑我係主辦單位,我係場地租用者,已經唔駛再講其他野啦,
場主要趕,你就一定要走,係咁簡單。

至於有無第二次,老實講,生事者第二次唔黎唔係仲好咩?
既然有人選擇得係呢D場合搞事,就係佢唔傷感情在先,
...
手掌係肉,手背又係肉, 唔通我今日黎完, 因為各執一詞而俾你夾硬趕走, 第日見到仲會同你有傾有講一齊飲茶咩?
諗多d, 而家我俾你趕走, 跟住返屋企上網大數不是,單單打打,扭曲事實, 唔好話香港, 全球都知, 到時有理說不清, 啞子食黃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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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7-7-2010 02:34 發表
老實講,趕得走既,正路都唔會係因為「各執一詞」咁簡單架啦,
既然存心唔比面主辦單位黎踩場鬧事,無friend做既責任都係在於滋事者。
當然,今時今日上網既力量係可以好可怕,
不過,對家識用,搞手都識用既遮。 ...
我明白你既道理,亦都非常同意, 我都有諗到,同時都妤支持mr.lo 搞活動
但係當你做到咁, 又有幾多個態度正確既熱血玩家出黎幫手殺出條血路??
講到呢度, 我收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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