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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老闆判入獄兩年八月

法律上唔識評,只知台灣明明是一個AIRSOFT 生產基地,占世界市場甚高比重,
之前APS 870 都可以話香港生產陰謀論打壓外族,今次G&G 算是台灣元老級廠商...咁都要殺?

日本法例0.989,但大部份GAS 槍都可以入TOPGAS 仲可以頗耐用,OVER 日本法例,但咁多年真是沒聽過MARUI 比人告...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4-6-2017 11: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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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0:50 發表


師兄係一等一既好人, 但呢個世界就真係有人無聊到去貪污或雞姦, 地獄有D槍幾皮野一把,全部標示唔過 JJ, 都幾無聊, 點解都有人買 ? 你懂的

只要有利可圖,再無聊既野都會有人做.

個人認為測試火力係以৿ ...
先不論「測極限火力」是否香港警方手法,
但如果學師兄既睇法,香港一半GBB/ 手拉GAS 狙即時犯法。
需知道指明用134A 既日本仔槍,都頂到 TOPGAS ,甚至16 KG GAS,雖然不耐用但十幾廿發總有,可以拉哂了...
一支槍設計來用134A (6KG 左右吧),總不成 用 7 KG GAS 就即時爆炸,
機械既野一定有預高耐性,不然6KG + 室外曬一曬支槍匣40 度即時爆炸就變成廠家出一些「正常使用但破損」的槍了。

又或者炒家搜槍時,全屋都只有0.2 克同 134A ,搵支TOPGAS 都冇,警方用 TOPGAS , 16 KG , 22 KG + 0.5 豆來試槍又是否合理?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5-6-2017 12: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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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ainax 於 5-6-2017 13:11 發表

如果改裝加二手槍店有22kg紅氣有16kg,有topgas12kg有8kg134a,有0.2至0.4珠有M150彈弓咁點算
彈弓又另一種玩法,佢唔可以「替」你裝上去支槍去達成超火狀態。

gas 的話...請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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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23 發表


我好難想像警察驗槍會考慮埋耐用性. 法例亦無提到過兩招係要枝槍起碼可以捱幾多發作為前設.
不如用結果論,如果玩家係家中玩,係wargame 場玩,有幾可會有警察來拉人封艇?
以我所知應該極少,拉通常拉果D 周街露蟹果D,換言之... 繼續玩便好。

法律不是電腦程式,I/0 ,很多時會考慮情況再起訴與否,或判有罪與否。
如果一定一定要警方比一條尺度你去玩,我建議不如師兄你將所有槍設定做0.1J
因為警方真是無責任去答你佢地點處理。

另外師兄你既推論都係主觀感想,用主觀感想判定是非再引申質疑警方處事公平與否的理據.. 有點跳線吧。
如果真係好想知情況,不如花少少錢去搵個律師來問問先再傾。

順帶一題,之前都發生過相近的「法律」爭議,最尾一句都係徵詢法律意見。
唔好用呢度既意見去作最終決定的因素,之前都有些「真品」POST 又係問犯法不犯法...
如果有師兄答「OK 無問題」,之後你又跟住去做,最尾比人拉左... 冇人會負責救你的...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5-6-2017 13: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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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47 發表


如果警察認真做野,答案係衰硬. 我見過有案例 ( 絕對唔係"聽講" ) 有人拆散幾枝氣槍黎收藏,警察同佢裝返埋然後試火力,過 JJ, 入咗罪.
法例其實有條寫明藏有過 JJ 既氣槍零件(發射部分,好似槍托果D非發射部 ...
不如師兄你貼下果條「例」出黎比大家學下野,THANKS

另外你既「朋友」既案例,如果要傾又係要詳細,師兄你兩句野一百字唔夠,應該好難理解全局,
例如當初你朋友手上的一支是咩槍,是否有真槍零件?或是奄槍,或是奄得唔干淨或塞D 膠塞係槍咀扮奄槍,
又或者是否有真鐵HAMMER 撞針式其他零件,當時起訴的控罪又是甚麼?結果又是如何?
唔係質疑師兄,但一件事件,講D 唔講D 同埋完整陳述可能係兩個故事。

因為呢個故事如果屬實,很可能是很貼身的,唔好話PTW,一支快拆AEG同埋一條M190 彈弓放埋一齊,警方同你砌入去,又真係打得響.. 哇哈和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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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ess 於 5-6-2017 14:29 發表


其實好清楚..
"條例訂明任何可發射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包括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 均屬槍械。"
執正黎做, 就即係一個標準: 能產生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就犯法.

真係要有 ...
同理,為左彰顯正義,如果有阿SIR 放生你唔抄你牌應該去投訴科告佢有法不依

有時見到果種「一定要清清楚楚」的態度其實很吸引追看,到時清楚到槍都唔準玩希望提出者要笑住話正義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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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5:10 發表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 D_1438402879024_001

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

2.釋義
……
“槍械” (arms)指
……
(b)可發射任何射彈、子彈或 ...
條例定義緊槍械.... 但師兄你講緊「擁有足以製作出超火玩具槍的元件即犯法」,有嘜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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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m524 於 5-6-2017 15:12 發表
其實嘈黎有咩意思
上到庭 你律司可以同個官嘈合唔合理 件證物啱唔啱用 舉證程序啱唔啱
法律寫咩叫合法犯法 但上到庭 定罪之前仲要睇context
好多細節討論 如果唔係就唔洗有律司 又要上庭 ...
高質留言,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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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6:05 發表


https://www.hongkongcaselaw.com/hksar-v-ta-quang-cuong/
捷克去河內經香港,搜到已拆開的槍械,包括兩支自動裝填手槍,被控無牌藏有槍械彈藥罪。

想請問一下果支槍是甚麼種類的? air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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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5-6-2017 20: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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