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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佢可唔可以收我野

叫你呀媽同學校講,比你講有效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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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1:42 發表
如果校長授權老師咁做的話, 根據教育條例, 老師有權咁做, 只要你係該校學生的話.
法例無寫明放左學, 或者離開左學校範圍就無權咁做, 亦都無要求校規寫左先得.
當然, 老師唔可以用其他違法既方式, 例如使用武力要你 ...
在校外聽歌唔見得同學校的教學及紀律有關

"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包括濫用權力的方式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拎得返就唔洗煩啦!

我對香港教育制度感到絕望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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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我想請問下係邊到前面呢??
係2008-10-26 0244hrs呢一刻既版本,
我就未見到係reply 30前面有提到"拎唔返先報警"呢幾隻字或者相同既意思喇.
請指教.
指教我就唔敢啦,我都只係有睇清楚個post先出聲姐
回覆#4
引用:
原帖由 hmstalent 於 25-10-2008 19:52 發表
佢唔比,不如報警啦
念返我細個都比老師收左唔少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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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02:56 發表
聽ipod都叫影響學校聲譽....

唉....98....
冇錯,以上面位人兄既意思,著住校服聽ipod係直接影響到學校既聲譽!
所以我對香港教育制度絕望啦!你睇下教到d人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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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6-10-2008 04:29 發表
香港d校規根本就非常過時
你睇下外國仲有無學校用呢d校規呀
其實仲舊既都有...
我以前讀過間寄宿學校,放學之後既生活都係完全地限制
所有玩既野,包括電腦,由校方保管
要用時先可以問校方拎取,而且有嚴格既時間限制,放學時間至晚上9:30
唔準時交野會變成第二日唔比拎取
每日可以出去市鎮2小時(3:30放,5:30 dinner),飯堂廚房要輪流幫手
dinner之後強制溫書2小時
10點強制關燈
唔聽話既會罸EI(6AM跑步,氣溫一般係得3至4度)或G(先EI另加學校清潔工作)
仲有好多講唔晒,總之我就頂唔順,轉左校
(之後果間FREE到呢....)

不過,
我早排先同個當時既香港同學講返,佢話要多謝學校咁迫佢讀書,成績先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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