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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官強拖女童入廁 猥褻

深圳警方﹕官員猥褻罪不成立
(明報)11月6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深圳    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因為涉嫌猥褻11歲女童而引起軒然大波,此案昨出現轉折。深圳市公安局表示,「認定(林嘉祥)猥褻罪不成立,僅為酒後行為不當」。

僅定為酒後行為不當

據內地傳媒報道,10月29日晚,一名中年男子涉嫌在深圳市南山區一間酒樓企圖非禮一名11歲女童。網上流傳的短片顯示,一名疑似林嘉祥的男子在與一名據稱是受害女童母親的女子在酒樓交涉,該片字幕顯示,男子自稱是官員,並揚言「我就是幹了」, 表示可以賠錢。

有關報道在內地引起了極大反響,10月31日,深圳海事局就此事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海事局副局長瞿久剛當場宣布,對林嘉祥停職調查。


係咪姐係無事!?
吾通真係權力大 公安都要俾面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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