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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擁有蝴蝶刀形狀的日用品一問

引用:
原帖由 adlar 於 16-4-2011 22:06 發表
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第4條 - 管有違禁武器:

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年。

違禁武器的定義為:

中國式飛鏢 /重力刀 / 重力操作鋼棒 / 指節套, 不論是否有尖釘及是否有刀刃 /  ...
算唔算武器睇"意圖"個bo,算唔算"違禁武器"就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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