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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0:01 發表
真係有咁既必要?
我估佢又唔算阻差辦工
你有你寫簿佢有佢影
大家都明知係錯既時候好似呢單野咁
唔洗法例都會為世所罵
唔好成_日被害妄想得架
如果真係要修改香港法例保護公職人員
唔該公平少少, 乜職業都 ...
公職人員唔係逢旨比刁民小架,公職人員冇老豆老母生咩,人泥架佢地都係,尤其是執法人員,明明刁民犯法在先,執法人員執法卻要比人小?咁樣係岩架咩?保障公職人員
合理情況下既尊嚴係理所當然既事,所以係應該立法保障公職人員既尊嚴架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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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0:5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