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麗虛報非禮罪名成立
(明報)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12:45
曾參與立法會 九龍西補選但落選的林依麗,被裁定虛報非禮罪名成立,至於偷竊法團通告罪名就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林依禮報稱被非禮時,反應不合情理,她明知沒有被人非禮,但仍然報警,所以判她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判刑。
林依麗(51歲)亦涉嫌偕助選經理何家權(22歲),偷竊由業主立案法團張貼在大廈壁報板的3張通告,兩人成功脫罪。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林依麗現為油麻地富裕臺A座業主,任職地產公司顧問,與次被告何家權為同事,兩人經常帶客人到上址「睇樓」,林亦常到B座探望男性友人,看更亦認識兩被告。
08年林依麗曾因大廈維修問題,與業主立案法團和看更爭執。今年1月24日及4月10日,林依麗在警員面前把地下大堂壁報板上的通告取下並放入隨身袋內,更指示何家權到鄰座移除另一通告。
今年4月3日,林依麗的B座入閘智能卡不能運作,看更陳偉光(53歲)拒絕向她發新卡,又拒絕出示保安證讓林檢查,林遂報案並阻擋大廈出口,其間她兩度報案指遭人非禮,警方翻看閉路電視後,指林依麗虛報,將她拘捕,警誡下林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1781/10】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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