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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極度認真-氣鎗立法討論

樓上講得無錯~ 要改變大眾誤解的其中一個最有效方法就係團結發聲
另外樓主有無諗到更具體措施??

不過對於立法收緊槍械管制,實在難以達到一個平衡的共識
換句話說 就是滿足到一方就必定令另一方受苦

其實除了考慮自身利益, 也要考慮無玩槍的人的想法同感受
美國的槍械已經係一個好好例子
好多槍會同有關成員都出黎反對收緊管制, 有人更提出對付方法就是應該用翻槍去對付翻槍擊惡徒, 請持槍保安駐守學校
咁樣講法即係所有野都以暴易暴,咁就似乎不妥...
簡單直接的方法就係通過收緊槍械管制去減少槍擊時件

回到香港, 我們不能怪議員或市民有所恐懼或唔解
而對於一種'係佢唔聽話, 點解要埋我受苦'的心態
在現今社會作為解釋已經有點困難
立法從來都係因某些人犯錯而需要所有人同時放棄一些自由和權利的手段
如果往往'係佢唔聽話, 點解要埋我受苦'的心態是正確
香港應該連真槍都唔應該禁止

所以小弟最後結論係如果香港槍擊事件仍然上升
作為槍友的我會願意放棄個人某D自由去維持社會的和諧

P.S. 樓主提到汽車種類及性能有大躍進, 如果睇翻上一世紀由汽車之發展到世紀末可以睇得出交通意外有明顯上升(其實都係COMMON SENSE)
當然關係就未必-- (因為汽車種類及性能有大躍進 => 意外上升)
以上關係就未必100%係, 但都不能否認間接道致
換句話說, 唔發明汽車就唔會有危駕者

當然你可以挑戰我話 如果要個世界咩問題都無就咩都唔好發明咪一天光晒
其實你又講得岩, 不過值唔值得提佢應唔應該發明就要睇下佢發明既原意
車發明出黎都可以話係為左方便穿梭
但槍.....發明出黎就係為左殺人(槍王都有講啦), 而殺人從來都唔會係好事 (唔好同我講發明槍係方便左殺人都算好事,大家理性D啦)

我都好明白大家身為槍友更係以自己的利益出發, 但無可奈可, 短期來看似乎沒有更好的方法
請大家都多多考慮各方觀點

[ 本帖最後由 laujeffrey 於 21-2-2013 04: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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