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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s modishit 豆腐渣工程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8-9-2015 14:27 發表


兄台係代表生產商?
若屬實就只可以話, 雙方既表達能力係非常的旗鼓相當
我都覺得兩方都唔肯讓步,對相方都不是好事。
作為PR, 呢樣好難想像之後會發酵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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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咪好多呢D斷柱既情況, 你唔想開個先例, 人人都來換JA?

以上只是9UP....
引用:
原帖由 planelee 於 18-9-2015 13:55 發表
“We have sort out by sharing the cost of the slide which is 250 I need to pay. I just thought of having a free replacement part of it since I operate it normally.”

大家睇下是邊個出爾反爾羅,一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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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已經唔係貨品質素問題,係服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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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5# 的帖子

傳說中ge被害妄想症再現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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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Cman 於 18-9-2015 14:31 發表

我都覺得兩方都唔肯讓步,對相方都不是好事。
作為PR, 呢樣好難想像之後會發酵成點。
要解決有幾難, 三口六面傾掂佢大家握埋手笑住走都仲得
問題有時係成個社會都太依賴上網溝通, 但又往往高估左自身對語文既馭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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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0# 的帖子

我自問表達上唔覺有問題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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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8-9-2015 14:49 發表


要解決有幾難, 三口六面傾掂佢大家握埋手笑住走都仲得
問題有時係成個社會都太依賴上網溝通, 但又往往高估左自身對語文既馭駕能力.
方仗一事,作為用家或廠家。
我覺得好直得引以為鑒。
如果相方當時都退後一步睇多次,可能成個結局都唔同左。
但係,地球上所發生的事與物,就往往都係重覆再重覆的發生......包括對與錯!

[ 本帖最後由 RCman 於 18-9-2015 15: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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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宜家重有無同廠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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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6# 的帖子

其實加250 換條新既已經雙方都有讓步, 關鍵係唔知點解一方突然改變心意件事先急轉直下....
13号果日如果換得成我地應該唔會睇到呢個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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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係等緊gun魔聯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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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4# 的帖子

應該都會見到,不過可能係讚 after 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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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nlock34 於 18-9-2015 14:52 發表
我自問表達上唔覺有問題wor
可喜可賀. 有說堅持都係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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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Cman 於 18-9-2015 14:31 發表

我都覺得兩方都唔肯讓步,對相方都不是好事。
作為PR, 呢樣好難想像之後會發酵成點。
暫時我睇到既發展係,廠方愈企愈硬 ( 或者被迫企硬免得有人話自知理虧 ),客人愈來愈不高興開始抹黑GM 同時不能獲得SLIDE,雙輸的走向。
有樣野很實在的,光棍劈竹不傷荀,除非想擘面去到盡,不然討回利益同嬴埋道理往往不共存,
好似比白炸抄牌,通常教訓得你都唔會抄,抄得你都唔會開口話你,二擇。
此事若以苦主的角度睇當然苦主岩哂,但未聽被告申訴就判好似快了一些,
其實我都很想知究竟是有$250 協定後樓主有冇再多口補刀,還是協定後冇再作任何新增協議,之後上到去冇野換。

因為我睇時序,
9 月 7 日提出250 蚊協議,雙方同意
9 月 8 日問ZERO HAMMER 應該不關SLIDE 事
9 月 8 日開新MAIL SEND 去GM 再提出此事,即同一件事向兩個渠道反映 ( 注意MAIL 跟FB可能不同人管理,因 EMAIL 回應話:有咁既事?沒收過相關REPORT 推論 ),樓主要求 $250 都比多,應該一毫子唔收更換。
9 月 9 日後,我不知EMAIL 有沒有再回應樓主,因為樓主無貼有冇回應或者講盡D 有冇爭論過甚麼 <-- 此處要求樓主解話。
9 月 14 日(MONDAY) 樓主直接以「FB 最後的協定」去上門比$250 拎貨,GM 說不更換。同日,樓主在FB 同 EMAIL 同時批評GM 出爾反爾。

以下純粹個人猜測:

樓主同GM EMAIL CS 溝通時要求一毫子不付,GM 當時是拒絕並堅持自己貨品質量良好( http://www.wargamehk.com/cgf/vie ... p;page=5#pid1194833  此POST 66 樓疑似 GM 回應者提出相似觀點 ),
如是者樓主就係先同FB 協定左再自毀協定 ( 應承FB CS 比250 SHARE 之後再搵第二個人FOLLOW 想R 到盡 點知撞柱 ) ,
R 唔到 全FREE 就扮冇野去跟番FB 個「協定」上去換,點知FB CS 可以已經收到EMAIL 果邊 ( 總行MAY BE) 話咪Q 換比佢,結果FB 果個CS 即香港分部就睇大頭話唔換。

之後樓主開POST 話對方單方毀約,但省略了中間的EMAIL 對白 ( 可能是撞柱的部份 )

以上估計有冇人和議?

最後,煩請樓主提供EMAIL 之對答之結尾,THANKS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18-9-2015 15:14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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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8# 的帖子

We have sort out by sharing the cost of the slide which is 250 I need to pay. I just thought of having a free replacement part of it since I operate it normally

"I just though"
樓主只係話以為,唔係要求
如果佢要求就用ask for / request等字眼啦

加上前面已經寫左"We have sort out"
姐係已經found a solution,相方得到了解決方法
所以呢個唔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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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8# 的帖子

我cap圖就email係全部,無漏,email係話我仲諗住有得免費換,無話應該一毫子唔收更換(有邊個唔想免費換).佢話收250 作出更換我係fb 答ok ge. 中間無再對話直到13號我去間鋪頭換之後無得換先再fb問,隔日send email加fb 追先覆,後尾先話佢地出爾反爾 再上黎開post.

如果依你講法應該係13號前話唔換,唔係放完人飛機人地追先話唔換
Email出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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