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4-8-2014 13:21 發表
你"print左出來"果個例子分明夾硬來啦... 蘋果個網改左價錢換牌梗係緊新價啦. eh你買果時個牌未換 , 你不如話影定十年前百佳出前一丁個price tag啦.
如果下下上來吹水,都要detail到引用法律第幾條,如果我熟到 ...
理性討論,唔好「開始」攻擊我ok ?
apple 個網,買入方式是按買,信用卡輸入,確定係唔係?
如果有客係「睇」呢個階段睇到平價,按買入時先話要重新載入,載入完個價錢又加左,呢位客人仍然處於「未完成」交易狀態,咁有冇得追呢?
同理,eh 係架上見到150 ,行到去櫃台話個價已經改左,客人仍然未完成交易,咁係唔係可以渣住隻手套叫佢一定要賣比你?
雙方都係處於未完成狀態,而亦不貪欺騙成份。( 我主觀認為,如果師兄覺得對方是存心欺騙可以分享一下 )
而家唔係對方收多左你錢唔肯比番你,而係在「完成交易」之前已經同你講左個價貼錯,係一個疏忽,客人是否有權力要對方就呢個疏忽賠償呢?
問題係在交易完成狀態之前,客人既損失並唔係貨價,或者係時間,或者係車費,賠番時間錢同車費錢比你,個官會開咩價後話吧...
師兄你話「有例可依」,我都想知咩例,你唔記得可以答唔記得,我亦不會怪你,始終大家都不是法律界人士 ( 或者你係,我唔係 )。
如果咁都話我拗橫紋咁就咁算數,反正吹水,right ?
後補:我唔知法例如何,亦唔知師兄話「條例寫哂出黎」係邊條例,因為連說出呢句話既師兄都話唔記得,無從蹊考條例說明甚麼,甚至有冇此例,希望有識之士可以補完。
至於呢件事,係我以一個升斗市民既眼中,大不了就是貼錯價錢,而個sale 又冇道歉的小事。
是否有錯一賠十,公開道歉,報警見報口誅筆伐,抵制罷買云云,實在覺得小題大做,
在下亦係一個消費者,更加係一個有理力爭的「麻煩」消費者,但個人情感還個人情感,
偶然情況還偶然情況,就算真係對方錯100 % ,作為「受害人」有多少害,實際浪費了多少東西,是否嚴重到非追究不可這些事情,
其實都是人同人之間的問題,反轉來說,茶記叫凍tea ,比左杯凍啡你,點知原來你咖啡敏感,一飲就生野生到腳指,
其實大可以報警處理 ( 佢受的話 ) ,再上fb 寫怨言,再拍片放utube ,香港十九幾萬個forum 貼齊佢,
之後大字標題「視人命如xx ,奶跟啡竟可混為一談,內地文化充斥香港市場」之類,攪到大一大,亦非不可。
但換轉你係寫錯單果個侍仔,你想唔想人攪到咁大呢?
我係人,總會有錯,如果錯左之後對方肯息事寧人,果種安慰同舒服非筆墨可錄也。
後後記:同理,貼完呢篇投訴,睇下會攪到幾大,如果真係大家熱話,到時傳番入eh 耳中,再拎個女仔照肺,又有人要哭了... 何必呢
我自己亦寫過信去eh 反映,但是寫去customer support,反映某d 不滿同建議,對方亦有很快回應。我不知對方是否真係會改,但起碼我想表達的傳遞了出去,
又不見得會傷害著誰。對服務業來說,誠心的建議或投訴,是非不可多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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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4-8-2014 14:0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