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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ueen 於 12-9-2018 21:51 發表
個人覺得係嚴重的
於排除政治因素後,案件係有人會去一個好多人的地方,而呢堆人裡面有部份人同事主對立的,而事主就膽心去到會比對家襲擊,所以帶枝氣槍去諗住用枝氣槍去自衛,而自衞方法可能係用枝氣槍去 ...
上面果單, 用唔過J既玩具已經打傷左兩個人, 一樣坐左兩個禮拜, 都係罰錢了事
今日又有一單案判刑可以參考, 一個警員知法犯法盜竊, 最高可判十年, 都係罰幾千
一個未成年細路, 犯最高判2年既管有仿製火器, 無犯罪行為, 坐完三星期都仲要感化十八個月,
呢個判刑有無政治意圖? 我諗答案好清楚
要更多近年案例參考既話, 單告管有仿製火器無其他罪既, 就有精神病警察同鬼佬射動物, 兩單有人證都告唔入, 其他都係精神病人士
單係帶玩具係身上就入罪, 佢應該係第一個
如果話引發混亂...果D真係係示威場合出手打人既, 嚴重過佢好多啦?
極小數拉左, 落charge, 上庭判左有罪既, 判左幾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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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等放工 於 13-9-2018 00:0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