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7-8-2018 10:57 發表
普通法原則就係咁, 就係寧縱無枉, 有時係幾離地.
但因此亦令香港唔同大陸.
p 兄似乎沒弄清拉人同判罪是屬於兩個獨立程序。
拉人:警方可在任何環境及情況下,只要有合理懷疑即可拘捕任何人士。
判罪:香港行使假設無罪論。
拉人從來都是不需要肯定對方有罪即可拘捕,即使最後被拘捕者判為無罪,甚至根本不提出起訴,警方亦是有充份權力作出拘捕,以防止罪案發生。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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