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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轉賬】眼朦媽ATM轉錯賬 女兒4萬學費

引用:
原帖由 magichour 於 18-7-2018 01:23 發表


如果入錯錢唔還, 同拾遺不報有乜分別。
咁要證明人地有心唔還先,例如唔同銀行報告特登Draw走佢,否則人地根本無做過任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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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等放工 於 18-7-2018 01:23 發表

竊書不算偷, 轉錯帳不還也不算
同我地講做乜, 同個官講囉, 死雞撐飯蓋真係用得啱.
你連「盜竊」係乜都懶得去看,如果你真係明你就即刻唔嘈啦。

第210章 《盜竊罪條例》 第2條 盜竊罪的基本定義

版本:
(版本於 19970630)
(版本於 20170215)*

對照任何兩個版本


(1)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而 竊賊 ( thief )及 偷竊 ( steal )亦須據此解釋。
(2)作出挪佔的目的不論是為了獲益,或是為了該竊賊本身的利益,均屬無關重要。

http://www.hklii.hk/chi/hk/legis/ord/210/s2.html

[ 本帖最後由 vgrdragon1 於 18-7-2018 01: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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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grdragon1 於 18-7-2018 01:25 發表


咁要證明人地有心唔還先,例如唔同銀行報告特登Draw走佢,否則人地根本無做過任何行為。
啱呀, 呀sir都係咁講!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latest/20180226/572693
"差人話我如果從48萬款項中被扣除多了一元,我隨時要坐監!我係良好市民,主動向你報案,但好似千錯萬錯都可能係我一個人錯,我好驚同感到好無辜。"

大家遇到呢D情況, 就學下呢位師兄同李生咁, hold住筆錢唔好郁唔好俾番人, 就一定唔係盜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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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grdragon1 於 2018-7-18 01:25 發表


咁要證明人地有心唔還先,例如唔同銀行報告特登Draw走佢,否則人地根本無做過任何行為。
大律師陸偉雄則警告,若市民戶口因他人轉錯賬致無端多了巨款,收款人絕不能動用該筆「意外之財」,因這樣已觸犯盜竊罪,若罪成最高可判監10年,情況就如若有人拿走別人在櫃員機提款時不慎遺下的現金,同構成盜竊罪行。

另外若獲得意外之財收款人,經銀行通知後仍拒絕歸還別人轉錯賬的巨款,其實亦有可能屬盜竊,因為他已不法地「控制」了他人財產。故陸建議收款人應該做好市民,盡快到銀行簽字歸還不屬於自己的錢。陸又認為,警方亦應該受理「轉錯賬」苦主的報案,不應拒查,警方應跟進了解事件,因為假若收款人一旦動用了不屬自己的轉賬巨款,其實已屬犯罪,警方有權拘人。

Ref: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 ... 9391&a=58450194
城大教職員對梁振英之評分
無私: 0.81/10, 正直: 0.82/10, 客觀: 0.78/10, 責任: 1.00/10
寬大: 0.53/10, 誠實: 0.76/10, 領導力: 1.25/10, 整體: 接近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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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8# 的帖子

咁你而家明白啦。如果我係個收款賬戶嘅擁有人,被人過咗四萬入嚟,而家咪好無辜被毒果唱緊囉。

同埋,依啲報導根本無平衡,無教讀者思考,引導人偏聽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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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入為主係一種恐怖既慨念.
過錯數係主動
收錯數係被動
証實出錯係過程
最後點處理係結果

傳媒侵犯私隱去"伸張正義", 市民拍手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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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件事最恐怖係原來戶口號碼冇 check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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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totaka 於 18-7-2018 10:07 發表
成件事最恐怖係原來戶口號碼冇 checksum
有check digit嫁
只係十份一機會都比佢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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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而家係講緊4萬蚊
如果係400蚊呢?
法律有規定我要記住自己既每一分每一毫?
法律有規定我要每天核對賬戶動態?
如果我根本洗咗都唔知咁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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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故事,教訓..以後為免轉錯賬,都係去櫃台排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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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8-7-2018 08:02 發表
先入為主係一種恐怖既慨念.
過錯數係主動
收錯數係被動
証實出錯係過程
最後點處理係結果

傳媒侵犯私隱去"伸張正義", 市民拍手歡呼....
但係睇返毒果留言,位李生成兩個幾月都唔去銀行簽名
已經有足夠時間比你去退錢, 但你又冇去做
直到要搵蘋果上門翌日,
先把4萬元退回黃女士戶口
冇合理解釋點解唔去簽名退錢,呢點鬼鬼地

[ 本帖最後由 AF2011 於 18-7-2018 11: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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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f141 於 18-7-2018 11:10 發表
我有個問題....而家係講緊4萬蚊
如果係400蚊呢?
法律有規定我要記住自己既每一分每一毫?
法律有規定我要每天核對賬戶動態?
如果我根本洗咗都唔知咁點算?
或者咁講
人地錯手過左數比你 銀行通知你 問你願唔願意比返人
你可以唔比 甚至洗埋都仲得 法律上你係完全無錯
因為筆錢已經係你嘅財產 你無呃無偷無搶 只係對方”自願”地比你 如果佢表示係錯手 喱個係佢嘅責任
亦因為無任何犯法行為 警察先唔會受理
而錢都已經係人地嘅財產 銀行自身無出錯 亦唔可以私自拎返舊錢出黎
過錯數只可以等對方自願地比返

所以文中李生無犯法 只係顯示到人格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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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f141 於 18-7-2018 11:10 發表
我有個問題....而家係講緊4萬蚊
如果係400蚊呢?
法律有規定我要記住自己既每一分每一毫?
法律有規定我要每天核對賬戶動態?
如果我根本洗咗都唔知咁點算?
所以點可以貿貿然話依件係偷竊案?

[ 本帖最後由 vgrdragon1 於 18-7-2018 11: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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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F2011 於 18-7-2018 11:15 發表

但係睇返毒果留言,位李生成兩個幾月都唔去銀行簽名
已經有足夠時間比你去退錢, 但你又冇去做
直到要搵蘋果上門翌日,
先把4萬元退回黃女士戶口
冇合理解釋點解唔去簽名退錢,呢點鬼鬼地
依層可以放心,依啲誤會每日都發生,每間銀行都有專人負責調查同處理,唔通人地做咗嘢又主動同生果講聲?!

只要看官多啲留意身邊事物,多啲常識,多用常理思考,唔好信生果,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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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18-7-2018 11:33 發表

或者咁講
人地錯手過左數比你 銀行通知你 問你願唔願意比返人
你可以唔比 甚至洗埋都仲得 法律上你係完全無錯
因為筆錢已經係你嘅財產 你無呃無偷無搶 只係對方”自願”地比你 如果佢表示係錯手 喱個係佢 ...
冇犯法 只係人格問題
但前提係銀行用咩方法通知阿李生
如果求奇寄封信比佢 相信好多人都唔會睇
如果係打電話比佢本人而佢又聽左 知到呢件事 而又拖兩個月
咁就係人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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