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台灣軍火酷
http://www.arms-cool.net/forum/thread-100202-1-1.html
重新翻譯:
Justin Stouder在他自己的院子用鐳射指示器指向遠方的大樓,之後有一架警方直昇機進入他的視線內.距離約一英里
當時,24 歲的他不知道他的決定是聯邦重罪 -- 以鐳射指向直升機 --因為這束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飛行員和他的機員。
聖路易斯都市警務人員 Doug Reinholz,那天晚上被斯托德的綠色手持鐳射"射中"座艙內巡邏飛行員說,"這是相當於相機的閃光燈漆黑的夜間突然照向"。"這會令飛行員短暫失明,"他在最近的新聞發佈會上說,突出顯示針對飛機及直升機的雷射器的危險。
干擾飛機的運作是一種罪判處最多 20 年監禁和罰款 250,000 元,此類鐳射干擾事件有上升的趨勢。自 2004 年美國聯邦調查局和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開始記錄相關的鐳射干擾事件,"與鐳射有關的事件數目每年都有增長"聯邦空中服務聯絡主任的官員說。
"神"在美國暗kill直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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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X7 於 29-9-2011 17:2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