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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威"到去台灣

香港"威"到去台灣

港男台偷iPhone網上熱播 越洋還機

【明報專訊】一名「80後」港男,本月7日赴台灣淡水老街的避孕套精品店購物時,懷疑順手偷去女店員的iPhone 4手機,惟犯案過程遭監視器拍下,即時上載到YouTube網站,被網民大罵「香港之恥」。日前,一名身處香港的男子主動聯絡店員,表示不想讓女友看到片段,願意從香港寄還贓物。店員承諾收到手機後會刪片,但網絡專家指片段已廣為流傳,涉案男子需承受長遠後果。

閉路電視拍過程 憂女友知情

片段名為「買保險套時,忍不住偷走妳的iPhone 4」,於本月7日,即案發當天便上載到YouTube公開,至昨午4時已擺放10天,點擊約5萬次。昨午約5時,影片已被撤下,卻沒有交代iPhone 4是否已失而復得。

店員失而復得 店主代求情

惟有人則把影片備份及上載到網上,故網友仍能看到該片。昨晚店主留言替賊人「求情」,表示「我們清楚感受他的悔意和慌亂、害怕」;失去手機店員亦要求公司將原來的片段撤下。更強調歡迎港客到台灣玩,「我們是不是給年輕人一次機會?」

懷疑偷取手機的青年約20餘歲,身穿短衣短褲,戴頭箍及粗框眼鏡,與多名年輕男女同行。當天上午11時許,眾人進入淡水老街的「保險套世界」趣味禮品店,不斷挑選詢問,店員吳小姐在貨架旁殷勤招待。其時,該男子拿了幾件貨品走近付款台佯裝購物,由於當時沒有店員看守,他按動櫃台內的一部iPhone 4,確認可操作後即迅速取走,並施施然走到店外,其貨品則由同行友人代付帳。

店方其後迅速把片段上載,台灣網友發動「人肉搜尋」,但未能在男子出境前把他逮着。遺失手機的女店員是首天上班,事後哭了一整晚,她對台灣傳媒說:「覺得他(嫌疑男子)來台灣玩就算了,還偷拿別人東西,那他回香港也抓不到。」

店主告示﹕台警已立案

片段於本月12日在香港多個討論區流傳,有網友認為該男子雖然操廣東話,但不認為一定是港人;但亦有網友指該男子的打扮帶有MK(旺角)風格,估計是港人,聲言要「起底」讓他繩之於法。

謎底於日前解開,店主在影片上貼出告示,表示該名男子已主動聯絡,願意交還手機,不想影片繼續流傳,因不想讓女友看見。男子曾提出賠償等同新機的匯款,但店員堅決要取回手機。直到前天中午,手機已由香港寄出,單據亦傳給店員。

店方在告示內說明,台灣警方已立案,若該男子自首投案,法院可能會輕判,但投案與否,留給賊人決定。

http://hk.news.yahoo.com/港男台偷iphone網上熱播-越洋還機-212655959.html

只能說句:低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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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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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己立, 皮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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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到爆
三六轟一轟,敵人企唔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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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想條女睇到, 係唔想俾佢睇到佢偷電話丫, 定係唔想佢睇到佢買DOMDOM丫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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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vt.King 於 18-9-2011 13:33 發表
唔想條女睇到, 係唔想俾佢睇到佢偷電話丫, 定係唔想佢睇到佢買DOMDOM丫拿?
So true!! Shame on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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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vt.King 於 18-9-2011 13:33 發表
唔想條女睇到, 係唔想俾佢睇到佢偷電話丫, 定係唔想佢睇到佢買DOMDOM丫拿?
最大鑊可能係佢偷完之後同條女仲用緊另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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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亞爾多 於 18-9-2011 14:00 發表

最大鑊可能係佢偷完之後同條女仲用緊另一款...
[CGF神探MODE]假設佢條女無去台灣, 所以先會唔知佢偷左野, 但, 咁佢買DOM來做乜呢[/CGF神探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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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vt.King 於 18-9-2011 14:50 發表

[CGF神探MODE]假設佢條女無去台灣, 所以先會唔知佢偷左野, 但, 咁佢買DOM來做乜呢[/CGF神探MODE]
帶返香港做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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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亞爾多 於 18-9-2011 14:52 發表

帶返香港做手信
可能係同另一條女 又或者台灣妹
5D mark II
Canon PowerShot S90
580EX II
Sigma 24-70mm F2.8 EX DG HSM
EF 50mm F/1.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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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D咪就係抵死囉
[永遠不忘 R.I.P 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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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自己好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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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外遊港警疑知法犯法!一名到台北探親的交通警員,本周日凌晨與台籍女友到夜店消遣後,帶醉駕車載女友返家途中撞車,有人圖脫罪即時與女友換位,卻被對方司機認出,港警涉醉駕被捕,更連累女友涉「頂包」遭扣查。本港警方對事件甚重視,表示會嚴肅處理。

  一名香港警員在台北發生交通意外,涉嫌知法犯法圖串同女友「頂包」被捕。本港警方發言人證實,涉案男子為一名正在休假警務人員,警方會就有關報道作出跟進調查。同時,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任何人員在本港或以外地方涉嫌違規,均會嚴肅處理。

  即時與女友換位

  涉嫌醉駕港警馮X桂(二十六歲),駐守交通部,當地警方以涉公共危險罪名將他扣查;其涉嫌「頂包」的台灣女友姓蘇(三十五歲),涉偽造文書罪被捕。兩人經台北檢察官查訊後,馮獲准五萬台幣(伸約一萬二千港元)保釋,而蘇則須一萬元台幣(伸約二千五百港元)保釋。

  據悉,馮租住將軍澳廣場一單位,母親則居住台灣。馮日前向警隊請大假,前往台灣探親兼旅遊。本周日凌晨二時,馮與蘇女到台北信義區夜店「LAVA」飲酒玩樂,馮離開時滿身酒氣,自告奮勇駕駛女友的左軚私家車,準備載她回家。

  不過,馮剛由車位駛出時,疑醉眼昏花撞向停泊前面一輛名貴房車車尾,當時對方司機剛在車旁,連忙走前查看,並要求馮下車。有人疑知闖禍擔心影響工作,即與身旁女友調換座位,兩人以為對方司機不察,其中蘇女下車後,自稱為司機,對方不值他們所為,決定報警。

  被對方司機認出

  警員到場查問時,蘇女仍自稱為司機,馮則指自己醉酒忘記經過,但在被撞司機頂證下,當地警方向馮及蘇兩人作酒精測試,馮證實為零點六九,蘇女則為零點七二,兩人均達當地的公共危險罪名標準,一同帶返台北市信義警察分局作進一步調查。

  兩人抵達警署仍未清醒,蘇女還向馮撒嬌,「回去要想我喔!」其後兩人漸告清醒,則向警員表示「只喝了幾杯調酒」,最後馮終承認為司機。

http://hk.news.yahoo.com/港警台北醉駕頂包被捕-221010797.html

個人覺得呢單仲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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