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係由中央策劃呢場暴動,冇記錯係周恩來落命令
<--來源請求。
BTW,「政治異見同純向政府提出
正常訴求」
首先,我真係唔係太熟六七暴動既內情,
不過單單就joeyjordisonhin兄你話傅奇同石慧兩位係間諜 / 恐佈份子的話,
會唔會拎到DD實質證據? even聞說證供都okay,
需知道呢兩位晚年係移居左加拿大,個人就唔太相信,如果佢地有間諜 / 恐佈份子背景的話,
加拿大政府會比佢地循正途移民入境囉。
香港某幾位大明星 (包括十分出名既一位喜劇巨星),
據了解係因為「同黑社會扯上關係」而被拒移民加國,
相對起黑社會,間諜 / 恐佈份子會唔會對該國既危害更嚴重呢?
因此我對你既說法有所懷疑,還望澄清。
引用:
原帖由 joeyjordisonhin 於 1-9-2011 16:23 發表
師兄多謝你提供既資料, 我都知港英時期有設立政治部, 不過你所講講既呢一班唔係政治異見同純向政府提出正常訴求咁簡單喎.
佢地大部份都係間諜, 67暴動既中共成員(講緊既係放土制炸彈,放火殺人(林斌)),當時係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