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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兩死車禍遭質疑放「人肉路障」 警稱示意慢駛合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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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致歉 查人肉路障
頭條 2009-07-15  
http://hd.stheadline.com/news_to ... ?sid=1788&nt=np

  「警方承認在觀塘繞道以市民作「人肉路障」堵截非法賽車做法錯誤,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就任警隊「一哥」兩年多來,昨首次公開向市民及涉事件司機道歉,承諾作出調查及檢討改善。消息稱,就「一哥」公開道歉,東九龍警區昨「大地震」,追究是誰下令在高速公路設置「危險路障」,抑或有人「自把自為」違反警隊守則行事,料事件有人員要接受處分。

  警隊「一哥」鄧竟成就觀塘繞道設路障阻截非法賽車事件,承認行動了出問題,屬判斷錯誤而公開道歉。他說:「警方前日凌晨接到多個投訴電話,指九龍區多處地方有非法賽車活動,九龍區交通部及衝鋒隊其他單位同事,馬上進行反非法賽車行動,但事後導致觀塘繞道發生交通意外,事件受到市民關注。」

  承認行動判斷錯誤

  鄧竟成稱,初步調查及根據現有資料,警方認為行動上判斷出問題,是判斷錯誤,謹此向受影響市民,包括涉及意外的司機及車主致歉,警方亦會對事件作深入調查及檢討;亦已親身指派觀塘區警民關係主任,主動聯絡車主及司機,了解他們情況及需要,盡量提供協助。

  他又強調稱,警方一直關注非法賽車活動,譴責參與非法賽車人士,他們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無辜市民及自己嚴重傷亡,警方進行任何執法行動,是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而市民安全是考慮首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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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真係會俾人告     上到庭先慢慢同個官講.
都幾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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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為由 可拒警徵用車
頭條 2009-07-15
http://hd.stheadline.com/news_to ... ?sid=1788&nt=np

  警方為堵截非法賽車,截停途經車輛當路障,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警方是可以徵用市民財物,但市民亦可以人身安全為由拒絕,而保險界人指出,警方今次承認截車判斷出錯,需要承擔過失,向無辜被撞毀車輛作出賠償。

  律師涂謹申指出,警方要徵用市民財產,必須先獲得到物主同意,「若果市民意識到有極大危險,可以不依照警方的指示,拒絕警方徵用車輛。」市民拒絕和警方合作,可能被控以阻差辦公,但市民可以人身安全作抗辯理由。

  涂又稱,市民的財物被徵用期間若有損毀,可向政府索償,但不可以控告對方刑事毀壞,對於今次事件的賠償問題,他認為要交由律政署負責。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則表示,警方需要承擔過失,賠償車主,但若警方尋獲非法賽車的司機,可向他們追討,分擔賠償。他又稱,受影響的車主可直接,或透過保險公司作出索償,而私家車的財物索償上限為二百萬,商用車輛索償額為一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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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13-2-2018 11:10 發表


影片正正是先上後剛落斜位... 所以我覺得交警佢動機好大機會係咁,而且佢睇到的話就不需要最後一刻才擰盡右
或者你可以自駕行一轉果條路,其實係一條直路。
我既睇法係個司機扭左想抽頭,又扭番轉頭再加 BRAKE ,即時推頭失控。

話個交警搵個好位再停車仲計好盲區,會唔會講得太玄妙。追緊車都仲可以記得邊度高低起伏再設陷阱,神人也。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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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13-2-2018 11:39 發表


鄧竟成都認左衰仔,唔知重有冇人會回post?
當年鄧竟成比人起個花名叫..sorry 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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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13-2-2018 11:39 發表


鄧竟成都認左衰仔,唔知重有冇人會回post?
不如留意番

句對白係「警隊「一哥」鄧竟成就觀塘繞道設路障阻截非法賽車事件,承認行動了出問題,屬判斷錯誤而公開道歉。」,

特警城講緊判斷錯誤咋,冇人認過慢車做阻塞呢條「指引」有問題。
官腔既野...唔留意下一字一句,一收到糖就開開心心跳住走,點知打開手掌先知原來係粒勁難食既平價大陸仔朱古力...到時先喊只會比其他小朋友仔指住笑。
做人唔好咁易比人fake 啊。

2009 年 9 月 ( 事發後2 個月 ),呢個指引依舊sorry sir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13-2-2018 11:52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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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3-2-2018 10:49 發表


劣根兄又話「草管人命都要同聲同氣, 難免有人講難聽說話」,未出生的嬰兒不算人命?
我概念上人人都有媽生的,估計劣根兄應該都有,或者你對分娩冇咩常識,
君不知孕婦生產都是在鬼門關前行了一轉,最完美當是 ...
可你母子平安, 人家命喪9泉.
你的道德高地很aggressive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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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renhim 於 13-2-2018 11:59 發表


可你母子平安, 人家命喪9泉.
你的道德高地很aggressive
其實你知唔知自己講緊咩?

死果2 件係危駕果2 件,我唔可以話抵死,但佢地死好過人地死... 做咩講到好似好悲天憫人咁?

危駕本身就係威脅生命既野,一係司機死一係路人死一係其他司機死,

唔危險就唔會叫危駕,果2 條友咁癲最尾撞牆死真係冇得怨。

sorry 在下愚昧真是唔知你想表達乜野新概念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13-2-2018 12:08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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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3-2-2018 12:02 發表


其實你知唔知自己講緊咩?

死果2 件係危駕果2 件,我唔可以話抵死,但佢地死好過人地死...

sorry 在下愚昧真是唔知你想表達乜野
你可以用占中阻街比警察停車減速阻危駕,
用危駕死者比你活得好好的家人比, 又好像沒那麼荒謬.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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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renhim 於 13-2-2018 12:07 發表


你可以用占中阻街比警察停車減速阻危駕,
用危駕死者比你活得好好的家人比, 又好像沒那麼荒謬.
咁好啦,被阻塞遲入廠的危症病人又未死吵甚麼?死左再吵不遲。

人地大好青年三十幾歲比你嚇一嚇撞牆死,簡直是社會的損失,班冷血友仲話抵死,簡直毫無同理心。

happy now?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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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我乜在現場! 只好講句! 多謝上帝保護!

警方set所謂‘人肉路障’! 只係一個目的! 塞滿條路夾粗整停架超速行駛車輛! 公定字駁一補50/50 直撞/停車! 今次駁到‘咩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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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13-2-2018 12:10 發表


咁好啦,被阻塞遲入廠的危症病人又未死吵甚麼?死左再吵不遲。

人地大好青年三十幾歲比你嚇一嚇撞牆死,簡直是社會的損失,班冷血友仲話抵死,簡直毫無同理心。

happy now?
甚麼嘛, 不喜我胡說八道, 大可以無視我, 又或者拋拋書包, 又是一day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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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歉又點, 受害者都一樣claim唔足數
http://s.nextmedia.com/apple/a.p ... ;s=0&a=20304041

遇到同樣情況真係點做?
走左去又要比人拉
唔走就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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