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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toray 於 5-3-2011 00:48 發表
唔洗咁複雜
我可以話比你知
只要佢重有/曾經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而又冇主動放棄
都唔會冇左個永久居民身份
咁佢擁有雙重國藉有冇抵觸兩地其他法例呢個又另當別論啦
呢個世界就係咁
香港冇著數就做外國 ...
同意...
ED人唔知有幾多係97年個陣閃左去! 個d想攞就真係可以分粒膠比佢地...
走左無謂真係想去外國好少少空氣環境ga! 應該要從民事, 但係攪得黎, 分分鐘cost都係返度, 分黎都唔知為乜!
ps. sorry, 因為啱啱睇個吓有小小火火地, post左咁大篇野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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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aihk 於 5-3-2011 01:4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