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睇唔到推上報對解決事件有咩幫助,反而會令單案有不必要既延誤;
2. 真實世界入面,我夠膽講無案件可以係「一齣電視劇既時間」內由接波到破案做得完,
更何況呢單係跨境案件? 如果十日查得完一單case,仲夠料拉人上埋法庭定埋罪的話,CID就唔會缺人手缺成咁;
3. ebay買野個seller都唔係即覆啦,同樣,果堆海外受害人都唔係即時 / 甚至短時間內回覆調查員。
(其實當本地人都唔係即時 / 盡快覆到調查員果陣,要求外國人即時回覆會唔會奇怪左D?)
咁你想單案十日完的話會唔會有D過份既期望呢?
4. 當真係推到上報,工友局住「請」果位仁兄返去「協助調查」,
因為未查完,就自然唔夠料落charge,跟住「協助完調查」就一定係自由離開架啦,
你係果位仁兄都會四圍同人講:「差佬夠料就拉Q左我啦,依家放得我出黎即係我無錯。」
咁會唔會令件事向更衰方向發展?
如果之前咁多受害人既遭遇屬實的話,我睇唔到咁做會點樣嚇到果位仁兄。
5. 唔知頭唔知路既大家,不如唔好再討論呢件事,或者做 / 提議做 任何可能影響調查同執法既事情啦。
6. 講到最壞,假設單案真係唔同原因成為「死案」無得查喇。
咁,推上報又有何意義? 想搞 傳媒公審? 網民公審? 要果位仁兄一死以謝天下?
咁樣並唔係香港司法制度下應該出現既情況。 我地亦唔應該成為破壞司法制度既人。
個人意見就係咁多。
[quote]原帖由
queen 於 19-1-2011 22:08 發表
我呢個post....老實係針對"海外老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