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尉
原帖由 militarygamer 於 31-3-2011 11:38 發表 “情節嚴重”才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條例》
查看詳細資料
TOP
原帖由 McDull 於 31-3-2011 11:39 發表 ANDY你咪理佢,呢D人好心著雷劈
GBB新手
中校
資深士官長
伍長
准士官
原帖由 MRXHING 於 31-3-2011 12:40 發表 好奇一問 , 明知帶槍返大陸係一件幾危險既大事(坐監勞改都不再話下, 如果大陸人唔識分講你偷運軍火就大件事) 咁因咩原因點解仲要帶返去? 沒槍不能生存嗎?
少尉
God is good.
少將
禁止訪問
原帖由 militarygamer 於 31-3-2011 16:50 發表 我支槍已經預左拿不回來了,他根本就是要勒索我,這些水客走一日走一轉只得1-2百蚊,還不想盡辦法來敲詐我! 3000元我連成本價都不止!我買過支新都只不過千幾蚊,條PK獅子大開口,還夠膽死問我要我多個i-pad ...
二等兵
圖 霸
禁止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