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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15-9-2009 23:44 發表
無禁區紙唔代表入唔到去
有 需 要 進 出 禁 區 人 士
根 據 保 安 局 通 告 第7/99號
以 下 人 士 可 進 出
邊 境 禁 區
在 禁 區 內 居 住 或 工 作 ;
往 禁 區 探 訪 親 友 ;
因 家 族 或 歷 史 背 景 關 係 而 有 需 要 與 禁 區 內 社 區 保 持 傳 統 聯 繫 ;
與 禁 區 內 的 鄉 事 委 員 會 保 持 聯 繫 ;
在 禁 區 內 擁 有 物 業 ;
受 業 主 委 託 管 理 在 禁 區 內 的 物 業 ;
有 需 要 取 道 禁 區 往 返 居 住 或 工 作 地 點; 或
學 童 或 家 長 有 需 要 進 出 或 取 道 禁 區 往 返 學 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