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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耳聽三分假, 眼看未為真

剛剛check過新聞, 果然係發還重審.
合理決定.

我last updated既資料就係律政處向原審法庭(即係九龍城裁判法院)覆核,
原審裁判官(當然) 認為自己判決無誤,
於是案件排期上訴高院上訴庭.
引用:
原帖由 於 29-1-2009 16:32 發表
啊 ?

唔係上訴得直咩 ?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9-1-2009 17: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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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唔介意講講個確實位置黎聽聽再作討論?
因為單睇文字好難比到判斷.
引用:
原帖由 RoyalMarine 於 29-1-2009 17:03 發表
講開衝燈, 草民又有個case啞口無言. 話說小弟喳車以來黃燈都唔衝多支. 有晚在西九龍某街道, 料不到相距不足一百米內有兩支交通燈, 該路段是三線行車, 我的左前方右前方同正前方都是三部十六座小巴,   當我由停低到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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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d1893 於 29-1-2009 17:22 發表
介唔介意講講個確實位置黎聽聽再作討論?
因為單睇文字好難比到判斷.

大角嘴道右轉出櫻桃街往尖沙嘴的所謂迴旋處.(我都以為真係迴旋處, 真係無諗過都唔夠五十米已經有第二支交通燈, 亦真係見唔到).

[ 本帖最後由 RoyalMarine 於 29-1-2009 17: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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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時車頭方向向邊?
引用:
原帖由 RoyalMarine 於 29-1-2009 17:24 發表


大角嘴道右轉出櫻桃街往尖沙嘴的所謂迴旋處.(我都以為真係迴旋處, 真係無諗過都唔夠五十米已經有第二支交通燈, 亦真係見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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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d1893 於 29-1-2009 17:29 發表
你當時車頭方向向邊?

第一支燈時車頭向住海泓道, 第二支向住連翔道的出口,

果度仲要係轉彎, 快線一架大車, 慢線一架埋站既巴士已經望唔到支燈. 我覺得我再去多次果個位都好大機會犯同樣既錯. 只不過大車的話好少會衝燈尾我就一定見機收得切跟佢地停, 遇著十六座佢地衝燈尾我就中晒招, 我相信果張相會影到佢地已經出緊連旺道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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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alMarine 於 29-1-2009 17:03 發表
講開衝燈, 草民又有個case啞口無言. 話說小弟喳車以來黃燈都唔衝多支. 有晚在西九龍某街道, 料不到相距不足一百米內有兩支交通燈, 該路段是三線行車, 我的左前方右前方同正前方都是三部十六座小巴,   當我由停低到開車跟佢地過左第一個燈位之後, 佢地"品"字型包圍住我, 第二支放在左右兩面既交通燈同前面地面既停車線完全受阻, 而由於少到果頭唔熟路我既車速亦少於三十公里, 多於兩秒安全車距, 但當我發現有第二支交通燈時, 左右兩支燈都在我的車後, 原來三部小巴都是衝黃燈尾, 而我就已經是紅燈, 望一望倒後鏡, 閃左.

唉, 我覺得我無犯錯, 但面對住一張衝燈既証據, 草民又可以點做? 為左費事麻煩, 硬食扣分兼罰錢了事.. ...
如果你講嘅係事實!
你唔係衝紅燈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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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留意唔到路面情況!



呢D叫不小心駕駛!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9-1-2009 21: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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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衝紅燈後俾警察告係件好事!



因為點好過衝紅燈後,俾警察送去醫院或XX !!(大家利是,吐口水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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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ls 於 29-1-2009 21:22 發表
你留意唔到路面情況!



呢D叫不小心駕駛!
  就係呢 d 官咪俾人鬧 9 官囉!!! 點解一定係司機有問題? 點解唔可以係路面設計有問題? 係咪政府做既野就無問題?? 又係果句呀嘛, 我可以投訴嘛!

我已經講到明我唔熟路架車已經行得好慢, 大佬兩支燈前後咁近, 頭頂又無燈, 前中後有大車已經遮晒睇唔到. 果度 d 車咁密, 我係咪要每次第一支燈唔Q行又唔Q理後面 d 車停係度再望清楚前面一百米內有無第二支燈先? 定係要心靈感應下邊q度有 d 睇唔到既燈呀? 係的話你留你個contact俾我, 我就載埋你去果度試下停低係度等你 d 伙記黎你同佢講. 如果唔係阿sir你不如建議下我當時應該點做.

真係火都黎, 錢你罰 Q 左分你扣 x 埋, 仲話係我唔小心而導致. 果度一定係衝燈黑點, 所以有相機, 但我覺得一定有其他case同我差唔多. 我認同果支燈提醒左我下次去果度要留意有第二支交通燈而避免意外, 但我相信如果係其他地段再有近似既情況同路面設計我一樣會衰多次, 而呢 d 不負責任既說話真係會逼 d 刁民出黎同你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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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yalMarine 於 30-1-2009 14:21 發表


  就係呢 d 官咪俾人鬧 9 官囉!!! 點解一定係司機有問題? 點解唔可以係路面設計有問題? 係咪政府做既野就無問題?? 又係果句呀嘛, 我可以投訴嘛!

我已經講到明我唔熟路架車已經行得好慢, 大佬兩支燈前後咁近, 頭頂又無燈, 前中後有大車已經遮晒睇唔到. 果度 d 車咁密, 我係咪要每次第一支燈唔Q行又唔Q理後面 d 車停係度再望清楚前面一百米內有無第二支燈先? 定係要心靈感應下邊q度有 d 睇唔到既燈呀? 係的話你留你個contact俾我, 我就載埋你去果度試下停低係度等你 d 伙記黎你同佢講. 如果唔係阿sir你不如建議下我當時應該點做.

真係火都黎, 錢你罰 Q 左分你扣 x 埋, 仲話係我唔小心而導致. 果度一定係衝燈黑點, 所以有相機, 但我覺得一定有其他case同我差唔多. 我認同果支燈提醒左我下次去果度要留意有第二支交通燈而避免意外, 但我相信如果係其他地段再有近似既情況同路面設計我一樣會衰多次, 而呢 d 不負責任既說話真係會逼 d 刁民出黎同你刁過....
又咁火爆做乜!

我都係講番過舊 Case 俾你研究吓啫!

你看看Cap 374 不小心駕駛 定義!你中哂喎!

章: 374 標題: 道路交通條例 憲報編號: 33 of 2000
條: 38 條文標題: 不小心駕駛 版本日期: 01/07/2000
(1) 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由2000年第33號第3條修訂)
(2)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本條所指的不小心駕駛。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31-1-2009 00: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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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yalMarine 於 30-1-2009 14:21 發表


  就係呢 d 官咪俾人鬧 9 官囉!!! 點解一定係司機有問題? 點解唔可以係路面設計有問題? 係咪政府做既野就無問題?? 又係果句呀嘛, 我可以投訴嘛!

我已經講到明我唔熟路架車已經行得好慢, 大佬兩支燈前後 ...

真係火都黎, 錢你罰 Q 左分你扣 x 埋, 仲話係我唔小心而導致. 果度一定係衝燈黑點, 所以有相機, 但我覺得一定有其他case同我差唔多. 我認同果支燈提醒左我下次去果度要留意有第二支交通燈而避免意外, 但我相信如果係其他地段再有近似既情況同路面設計我一樣會衰多次, 而呢 d 不負責任既說話真係會逼 d 刁民出黎同你刁過.
你咪「刁」我啦,我又「刁」番你,「刁」來「刁」去,咁又有乜義意呢?

平心靜氣!

你可選擇上法院自辯,同映咗成係街D相,俾法官睇,!
法官看到d相,紅燈可能俾嘢遮咗!
引致你看不到燈號,法官信你咪無罪囉,
但法官唔信你,仲有機會改判你「不小心駕駛」!

你搏唔博,你想想!?
搏嬴咗,唔使交錢、同扣分,仲可能避免好多交通意外添!

搏輸咗,除時罰兩三倍罰款架!你想想!?

不過我做人原則,無做過一定唔認!
做錯咗,一定認!

仲有呢度係討論區,大家互相俾下面,吹吓水啫!
唔好咁勞氣啦!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31-1-2009 00: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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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元朗奪命車禍咁!

如果未撞前,佢哋俾警察截停咗,
有人又「刁」住話:「新年溜溜,咁無人情味,告完仲要落一個!先淮開車!捉賊唔見咁叻!」

但撞車後,又會話:「警方執法不力,累死無辜市民!」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31-1-2009 17: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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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純恩講得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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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d官又點會努力丫, 同醫liu捲為例,根本係囉黎搞,唔係話你比錢人睇e生唔好,你都要plan好d先得架,登登記又搞成3個字,睇個症都係一個字, d高官做野之前唔會諗諗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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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h333233 於 2-2-2009 23:05 發表
香港d官又點會努力丫, 同醫liu捲為例,根本係囉黎搞,唔係話你比錢人睇e生唔好,你都要plan好d先得架,登登記又搞成3個字,睇個症都係一個字, d高官做野之前唔會諗諗既
比錢睇醫生同等幾耐無關系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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