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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n_jona 於 10-1-2019 22:42 發表
其實要marking我覺得亦不是罪
係版權蟑螂過橋濕腳真係好賤 對件product亦係可有可無
追求外觀完美當然不是罪,就算不付版權費,自己LASER 也是可以。
甲由成功之道就是幫助大家一條龍得到MARKING 產品,槍廠有錢收,買家有刻印,玩具廠只是比少少錢,大家開心。
但養慣了大家有MARKING 之後,沒買MARKING 的廠家就像次一級的,不像真云云,甲由廠的存在便值錢了。
玩具廠知道不落MARKING 銷路下跌,便會花錢買MARKING 使用權...愈買愈貴。
就像一口井,有些人覺得打水很累又易整親,後來井邊有一人幫大家打水,一桶打水費1 毫,非常便宜。
大家也很樂意付款,便宜又快捷,
之後打水生意愈做愈大,要排隊了,便開始1 元打一次水,
人龍還是很長,就改為十元打一次水,
有人開始覺得貴,要求自己打水就好,但打水工人說不給錢不可打水,偷打水者圍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