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兄, 好多事情有時並非3言2語就可以完全解釋.
AR 正解 係Armalite, 一間公司名.
AR-15 係一個Armalite於上世紀中期賣左俾Colt 的設計專利, 專利在40年前過期.
AR-15 同時係一個註冊商標, 由Colt 擁有.
Armalite公司並不屬於Colt, 現時Armalite生產及販售的槍械, 型號全部沿用70多年來一直引用的AR-XX, 唯一例外係AR-15.
沒有了註冊商標的權利, Armalite 所生產的 AR-15設計槍械, 需要改名, 現在叫M15.
所以, 若然耍執著的話,
叫支搶做AR , 本身就係一個"謬誤", Armalite 有各種不同槍械設計, 例如占土邦用過的AR7之類.
叫支搶做AR15, 則係另一種侵犯商標版權的"謬誤", 除Colt之外冇槍可以正式名為AR15.
真係要正確,
任何不由Colt生產的AR15槍械,
就只能用 "AR15款式" 、"AR15設計" 、"AR15平台" 作為稱呼, 云云.
自己睇返自己寫左一大揪野, 好老實講, 只覺得自己煩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