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兒童心理學文憑 青年偕女童公廁性交
(明報)8月19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修讀兒童心理學文憑的青年,年初在網上認識13歲女童,翌日相約首次見面,青年即偕女童往公廁上下其手和性交,青年昨在高院承認猥褻侵犯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4日判刑。
網上認識13歲事主
現年20歲的被告陳鴻傑,承認3項非禮及1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告求情指對女事主感到歉意。法官待索閱感化、更新中心和心理報告才判刑。
控方案情指出,13歲事主於今年1月19日在網上認識被告,二人相約翌日下午3時半在九龍塘港鐵站見面,被告當日先帶女童往歌和老街公園,向她上下其手,然後在又一城走火通道叫女童替他口交;至4時半,被告再帶女童到上元街公廁,叫女童替他口交及進行性交。
女童家人揭發報警
女童當晚向男網友傾訴被非禮,被胞妹看見對話內容,女童母親及後報警。警方於1月21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76/08】
不是為了界女童而修讀兒童心理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