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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o 於 16-8-2018 19:10 發表
低咩調?我又無犯法
古兄好波!
香港「合法玩槍、軍品」的自由已被踐踏到地底泥!好多時是由玩家「過份人人自危」、市民過份敏感引起。。。。
想當年軍醫廿歲出頭「死靚仔」一名,一班同事去離島旅行兼玩槍,條條友插支Mgc1911せ馬路臣4506在褲頭(無用holster),D「穿山甲」行過若無其事不特止,仲同我地閒聊,坐小輪入離島,衆目暌暌之下拿出來射落海鬥遠,乘客視若無睹仲過來閒聊。。。何其和諧也!而家。。。莫講話「見光死」收埋背包唔見光都随時死!世界變了、政治變了、教育變了!樣樣都要拉要鎖.....當然並不鼓勵以上玩法,但可以說:幾十年前社會民心比現在「安穩、谈定」得多。。。
Ps.以前台灣一位女行政院立委講得好:「玩具就是玩具、刀兵火器歸刀兵火器,不能混為一談,玩具是供一般市民玩樂的,只要不涉及刑事恐嚇、刑毁、傷人。。。何用過份緊張!」
Happy sho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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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30-8-2018 16:0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