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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ntingency 於 2018-1-26 08:55 發表
如果冇一套用開的例,執法只會更運亂,完全脫離IPSC,更加難搵到有經驗的裁判,的確可以冇牌做,但做唔做得泥又係第二件事。倒不如做FUNDAY好過,只係就天難搵所謂的廠家做折扣
無人叫你完全唔跟 AA IPSC 例. 但 non-ics 比賽確有這個彈性.
例如 ICS 比賽大中小 stage 比例有規定, 但 non-ics 可以打 7 個細 stage , 或只打5個 stage 等. 又例如 DQ 當 DNF 計, 出發點只是想提供射手打左輪的機會.
至於搵 RO, non-ics 比賽一定難搵 RO.
做 ICS 比賽 RO 拿 4 分, 做 non-ICS 比賽 RO 只拿 1 分, 4 分同 1 分的分別你應該好清楚.
與其執著於現役 RO, 倒不如搵多O的其他有經驗的非現役 RO 師兄幫手, 以能夠順利舉行比賽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