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我當你透明 於 15-10-2017 17:07 發表
又驚呢樣,又要驚果樣
不如直情5好擺啦
又不如直情"摺埋"啦
其實一般場地租用 ( 打GAME 算是租用場地設施 ) ,通常都有條款係話「如有任何人為損壞需要作出賠償」,
又或者「保留追究權利」,客氣D就可能加一句「正常損耗除外」。
香港康文署亦有此條款:
「使用設施期間,如設施遭到任何損壞,租用人須負責支付修理費用;如有任何設備、器具、裝置或其他財物遭到損壞或損毀(正常損耗除外)、偷竊或被移走,租用人亦須支付修理、修復或重新購置有關物品的費用。」
在下相信運動場租用同WARGAME 場租用或者屬性雷同,好像籃球場,個網其實很多時都會損壞的,尤其是3 分穿針,擦網而過果下拉力其實頗大,
但相信如果真係射波而扯爛網,應該沒需要賠償。但如果係玩「掹籃框」又爭2 寸唔夠高抓到網,扯爛...又是否屬於正常使用呢?
相信沒有哪家租場地方會寫明「任打任踢放得出黎任用爛左亦屬本場責任」,這是道理上的層面。
至於人情世故的層面上說,場地放這些東西出來應該沒打算用來屈客錢 ( 那十幾架車加起來最少十萬吧 ),放得出黎亦預左比人射,但預算應該相當時間先打得殘,
但如果有人對著車尾狂抽猛送,射爆方休,一架不夠尚要爆多一架,事後再大條道理「放得出黎預左人射」,是否合理真是值得思考。
有時權利跟責任是相對的,有權用到盡,他日個個場地只SET 木版膠桶出來真是不要問點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