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effreywo 於 9-7-2013 21:09 發表
1.成個假設前提必須證明被告賣比樓主的FPG是X先生那把。(被告向X先生買了FPG ≠ 被告賣比樓主是同一支)
2.就算證明到是同一支,就算證明樓主買ニ手(三手,四手,五手)FPG,都無法證告被告的賣槍帖
飛開賣槍 ...
其實我冇興趣去證明誰對誰錯,
正如有師兄指出
當只有單方面在說話, 就難以下結論.
想指出既係
人生係好長既路途,
而每個經歷, 或多或少都會影響一個人日後處事取向.
樓主指出自己有試槍.
FULL匣/lock bolt/fing槍/檢查其他細節 etc
若結果是依然中招, 那排除賣家道德責任之餘, 也許亦應該要檢討一下自己的鑒定水平.
樓主指出自己講個信字.
但到信任破裂, 就粗口娘親出齊, 再盡力去唱人.
如果自己要選擇信人, 也許亦應該要檢討一下自己的判斷能力.
意思是, 要選擇信任人, 是應該要有相對胸襟去承擔後果.
到頭來, 生活上很多事情,
只要和人有關, 責任就是雙向的.
畢竟沒人能強迫你把槍買下,
當自己作出一個決定, 那同時亦是一個責任.
但大家都喜歡把消費者權益掛在口邊,
每遇到挫折,
就一面倒把自己包裝/形容為無辜受害者,
責任通通是其它人的問題.
若逐漸每個人都只抱住著這個心態,
就全世界都只有好人, 亦全世界都只有X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