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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gjumpjump 於 19-10-2016 21:27 發表
咪同香港差唔多, 你收埋支過JJ, 等於真槍, 只係無人報寸, 或射大肶, 先無事,
台警叫人交槍係比機會D槍友自首當無事, 事後如有線報或比人捉到就一定起訴
我諗其實香港都好多人自己復活返廣華街賣緊D外 ...
係定罪成本的問題
我區有幾個偷野慣犯,file成寸厚,差人周到吾想周放番,點解?因為金額太鎖碎,據店鋪老闆娘講,價值少於70元(好似係)以下,係吾會坐監...咁差佬都吾想做.
又話者要西九龍重案組派人一個月昅住"傾盆大雨"一干人等,我信必有所獲,但係人力物力定罪與否,無把握,咁差人做吾做.
專案又另計,不計成本,搞點件事...但有幾何做大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