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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ainax 於 27-8-2018 00:12 發表
其實好多野都好灰色,最簡單係有d gbb/ptvv同R品零件通用咁可以用件野係玩具到=合法 我諗有收藏開R品既師兄都好低調, 擺哂上網賣個d仲係灰色野就唔知乜心態。。
如果跟足法例, 所有珍品件都係違法, 不存在灰色地帶. 但要證明犯法係要由控方舉證, 技術難度係一個問題, 另外執法者覺得值唔值得做又係另外一個問題, 譬如 Hogue D 手柄生產商講到明係俾真槍用, 但一樣通街賣. 估計原因有兩個 :
1) 個手柄根本唔係真槍既關鍵零件, 所以就冇人理.
2) D手柄進口時係有向政府申報同批准. 冇批准情況下進口呢D配件係違法, 但合法進口後, 買賣同擁有係唔需要牌照.
第60G章 《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附表1 戰略物品
ML1
以下的20毫米口徑以下的光膛武器、12.7毫米口徑(0.5吋口徑)或12.7毫米口徑以下的其他
槍械及自動化武器及
配件,以及為其
特別設計的零件: (2004年第65號法律公告)
(a)來福槍、卡賓槍、轉輪手槍、
手槍、自動手槍及機槍;
Hogue D 手柄未必係"
特別設計的零件", 但肯定係
手槍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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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27-8-2018 01: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