鏹水毀陽港女被捕
1萬元收入, 用一半包DBoy? 勁~!!
【明報專訊】深圳上周三(27日)發生港女向同居男友下體淋潑鏹水案,涉案47歲香港女子前日凌晨落網,她向警方承認是因為年輕18年的男友有外遇,且動手打人在先,盛怒下犯案。她承認包養男友,每月約1萬元工資,逾半交給對方,並曾警告對方﹕「不要欺騙我感情,否則你會死得很慘。」
內地報章引述深圳民警透露,被捕的黃女47歲,其29歲男友陳敬友曾告訴傳媒,女友比他大七八歲,事實上兩人年齡足足相差18歲。
案發後,黃女未有露面,但一直與男友以短訊聯繫,「我沒想過逃跑,我一直為他治病籌錢」。黃女前日凌晨4時許隻身到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病房,將籌得的1萬多元交給陳時,被埋伏民警拘捕。
民警指出,黃女被帶到派出所後表現異常鎮靜,更說「一切都解脫了」。據黃女交代,事發後她陪男友去醫院,因走得太急,所有東西都留在寓所,由於沒有證件無法回港,這幾天一直在羅湖 一家洗浴中心度宿。
每月給零用5000元
黃女自稱從未結婚,在港於沙田 一家酒樓做領班,月薪約1萬元。黃女說,一年前通過同事介紹認識陳,一個月後同居,當時陳已沒有工作,為方便交往,黃女在羅湖紅寶路租房,每個周末回深圳與陳見面。兩人交往不久,陳便以搬家、家人生病等各種理由向她要錢,「我每個月1萬元的工資,折合人民幣也就8000多元,除了要支付1500元房租外,還要給他5000元『零用錢』」。被問及她與男友是否屬包養關係,黃女點頭。